一、疫情房貸可以推遲還款嗎?
疫情期間也不能不還貸,符合條件可以申請,如果您有證據證明沒有收入來源,可以及時與銀行協商延后還款期限,由此產生逾期,可以要求銀行暫時不納入征信失信記錄。
受新型冠狀病毒的影響,全國進入全民防疫狀態,出行受限、延期開工,對經濟、生活產生重大影響。為了配合防疫工作的進行,央行等五部門2020年2月1日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明確因此次“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沒有收入及受影響的相關人員,可以延緩歸還房貸。對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金融機構要在信貸政策上予以適當傾斜,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后還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可展期一年,繼續享受財政貼息支持。對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響受損的出險理賠客戶,金融機構要優先處理,適當擴展責任范圍,應賠盡賠。
二、疫情期間工資待遇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的相關規定: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疫情期間有關貸款的償還,也應當根據實際的工作情況而定,法律上明確規定了可以申請延期還款的人員,如果不屬于上述條件的,那么是不可以進行推遲處理的,并且涉及到違法行為來需要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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