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過失責任包括類型有哪些
衛生部頒發的《醫療事故鑒定暫行辦法》第36條規定:"專家鑒定組應當綜合分析醫療事故過失行為在導致事故損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狀況等因素,判定醫療過失行為的責任程度。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分為:
(一)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
(二)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
(四)輕微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輕微作用。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醫療事故鑒定書中的"主要責任"或"次要責任"抑或"輕微責任",是對事故原因力的認定,其本來意義是"主要原因"或"此要原因",只不過醫療行政部門對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處分看來是以原因力作為主要依據,需要如此表述而已。當然,醫學會的鑒定結論,不是具體行政行為,不能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其結論只是專家證言性質,在人民法院來說僅能起到證據。
醫療過失的客觀判斷標準
醫療活動為典型的社會生活活動,其過錯判斷適用法規規定的注意義務來判斷自無異議。但是應當看到,盡管法規規定了一系列義務,但其難免掛一漏萬,而且因法律的滯后性,可能已經遠遠低于通常醫務人員應當具有的水平。因此,不能僅以法規規定的注意義務作為醫療過失的判斷標準。這就需要進一步探討醫療過失的客觀判斷標準。
醫療糾紛舉證責任倒置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規定:“因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由醫療機構就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及不存在醫療過錯承擔舉證責任?!奔丛卺t療糾紛中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原則,醫療行為是否有過錯以及是否造成損害,由醫療單位負責證明,只要醫療機構不能舉證證明對受害人所受侵害具有法定的免責事由,就應當對受害人所受侵害無條件地承擔無過錯賠償責任。
醫療事故過失責任包括類型有哪些?醫療事故的過失責任問題要能夠積極的處理,如果你對具體處理有爭議時,可以委托律師來維護自己權益。以上就是律霸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醫療事故過失責任包括類型有哪些”問題的相關知識,本網站為您提供專業的律師咨詢,如果您還有任何疑問,歡迎進入律霸網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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