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法中關于拾得遺失物的規定有哪些?
第一百零九條 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第一百一十條 有關部門收到遺失物,知道權利人的,應當及時通知其領取;不知道的,應當及時發布招領公告。
第一百一十一條 拾得人在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前,有關部門在遺失物被領取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第一百一十二條 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
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承諾履行義務。
拾得人侵占遺失物的,無權請求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費用,也無權請求權利人按照承諾履行義務。
第一百一十三條 遺失物自發布招領公告之日起六個月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
第一百一十四條 拾得漂流物、發現埋藏物或者隱藏物的,參照拾得遺失物的有關規定。文物保護法等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一)關于拾得人侵占遺失物的法律后果所謂拾得人侵占遺失物,是指拾得人在權利人提出返還請求后,無正當理由拒絕返還遺失物的情形。其法律后果是:若拾得人在權利人提出返還請求后,無正當理由拒絕返還遺失物,則拾得人喪失費用償還請求權和意定報酬請求權,且應承擔返還遺失物的民事責任。
(二)關于無人認領遺失物的歸屬遺失物自發布招領公告之日起六個月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
(三)關于拾得人對遺失物無權處分的法律效力一方面,就拾得人而言,若拾得人對遺失物無權處分,則拾得人同樣喪失費用償還請求權和意定報酬請求權,且應承擔返還遺失物或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另一方面,就權利人而言,該遺失物通過轉讓被他人占有的,權利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賠償,或者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讓人之日起二年內向受讓人請求返還原物,但受讓人通過拍賣或者向具有經營資格的經營者購得該遺失物的,權利人請求返還原物時應當支付受讓人所付的費用。
權利人支付所付的費用后,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追償。此外,就受讓人而言,若權利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讓人之日起二年內未向受讓人請求返還原物,則受讓人實際取得遺失物所有權。
關于遺失物滅失、毀損的民事責任
1、遺失物滅失、毀損的民事責任的承擔主體。拾得人和有關部門均可成為遺失物滅失、毀損的民事責任的主體。
2、遺失物滅失、毀損的民事責任的發生事由。拾得人和有關部門僅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3、遺失物滅失、毀損的民事責任的發生時間。拾得人在將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前,有關部門在遺失物被領取前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對于物權法中規定了對拾得遺失物有相關的一些規定,首先拾得人在撿到遺失物之后是必須向公安部門進行上交,如果沒有上交那么拾得人本身要保障遺失物安全的義務,其次拾得人有權向權利人索要報酬,并且在權利人張貼懸賞報告時,必須履行懸賞報告上的承諾。
拾到遺失物拒不歸還會有什么處罰
關于遺失物的問題的法律規定
拾得遺失物之債有哪些特征?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掃碼APP下載
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
被家暴了怎么辦
2021-01-17首套房怎么界定
2020-12-07公司董事辭職需哪些程序
2020-12-21標志設計包括哪些步驟
2021-03-24交通肇事逃逸怎么處理,怎么處罰
2020-12-26精神暴力是否納入家暴的范疇
2021-01-23買賣二手房違約法院調解要多長時間
2021-02-16裝修合同到期未完工業主可以要求賠償嗎
2021-01-23實習期有沒有最低工資標準
2020-12-04抵押物被另賣他人怎么辦
2020-12-26藥物過敏致死是否屬于意外傷害
2020-12-20人身保險合同的概念
2021-01-14違反保險合同條款無法獲得賠償
2020-12-01妻子代簽的人身保險合同有效嗎
2021-02-12無證駕駛肇事保險公司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021-03-03為非直系親屬投保不理賠怎么辦
2021-02-28交通車禍保險如何賠償,賠多少錢
2021-02-19商業車險退保能退多少錢
2021-02-11老人還能買保險嗎,該回避什么險種,適合什么險種及有什么投保竅門
2020-11-17個體工商財產保險家具理賠標準是什么
2021-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