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約定金合同沒有主合同內容合法嗎
依據我國擔保法司法解釋的規定,法律并沒規定立約定金合同要與主合同的內容有關系,立約定金只是為了保證簽訂主合同而存在的,所以即使沒有主合同內容也是合法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一十五條: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解約定金應該怎么約定
解約定金和違約金不一樣,解約定金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以承受定金罰則作為保留合同解除權的代價的定金。解約定金是以一方解除合同為適用條件。設立解約定金必須在合同中作出明確規定,否則對合同規定的定金只能解釋為違約定金(一方當事人有利可圖時,就會以返還雙倍定金或放棄定金以解除合同,這有損誠實信用的原則)。在認定定金的形式和類型時,尤其要注意解約定金的明示問題。因為,雖然法國、日本等國將解約定金視為定金的基本性質,但是我國《擔保法》是以違約定金作為原則型定金的,如果當事人沒有對定金的性質和類型作出特別約定,應當認為當事人設定的是違約定金,因為當事人畢竟是希望通過設置定金制度來保障合同的順利履行,而不是希望通過支付一筆定金獲得解除合同的權利。
此外,由于定金是一種從合同,是非要式的要物合同,因此若沒有實際交付定金,則定金合同不成立。定金的支付時間因定金的不同性質和類型而不同,其中,立約、成約定金應當在主合同成立時或成立前交付;而違約定金和解約定金則既可以在主合同成立之前交付也可以在主合同成立這后至主合同履行之前交付。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擔保法司法解釋的規定,法律并沒規定立約定金合同要與主合同的內容有關系,立約定金只是為了保證簽訂主合同而存在的,所以即使沒有主合同內容也是合法的。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掃碼APP下載
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
用人單位扣工資最多不能超過多少
2020-11-13征收土地按照區片綜合地價應該怎么補償
2021-03-22店鋪轉讓交易沒有達成但是被別人收了款怎么辦
2020-11-24限售解禁股可以股權質押嗎
2021-03-23定金是合同額度的多少
2021-03-12效力待定合同如何追認
2020-12-24非直系親屬能贈予嗎
2021-01-07當庭提出管轄異議有效嗎
2020-11-11連帶責任進入執行程序需要多久時間
2021-01-09法律是如何規定虐待的
2020-11-21工亡賠償的勞動爭議是一裁終局嗎
2021-02-18公司同城搬遷離職是否有賠償
2021-02-21購買回購房時的證件在哪里辦理,辦理流程是什么
2021-02-25如何理解勞務派遣用工是一種補充用工形式
2021-03-02產品責任案件中生產者與銷售者之間如何承擔責任
2020-12-31建筑工程一切險所包含內容有哪些
2021-01-03人身保險的投保人享有什么權利的
2020-12-11保單詳細條款到底是否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2021-02-06買人身保險新型產品須抄錄風險提示嚴防銷售誤導
2021-02-11復效
2020-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