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法人去世營業執照吊銷嗎?
公司法人去世不會吊銷營業執照,法人不存在去世,但是法人如果申請消亡的話,需要到工商局注銷營業執照。
公司法人是企業的一種組織形式。以營利為目的的社團法人。在資本主義國家中也稱為商事公司,是依照商法或有關法律成立的營利為目的的企業組織,包括無限公司、有限公司、兩合公司、股份公司以及股份兩合公司等。英美法中的公司法人與大陸法有所不同,既包括營利性的也包括非營利性的,且僅指有限責任公司。我國目前的公司形式多樣,大體上分為集資型和非集資型兩種。集資型公司類似西方國家的公司,是由股東投資而成立,為企業聯營的一種重要形式,非集資型公司屬單一企業性質,如鞍山鋼鐵公司等。
二、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后果:
新公司法明確了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和撤銷是公司解散的一種原因。在程序上,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和撤銷后,應當停止經營活動,并依法組織清算,清算結束后,辦理注銷登記。
公司營業執照被吊銷后,必須終止一切經營和與經營業務有關的活動,否則就是非法經營。營業執照被吊銷后最明顯的法律后果就是喪失或暫時喪失了法律上的人格。依民法的相關規定,企業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公司營業執照被吊銷后,究竟喪失了哪些具體權利和資格呢?
1、公司喪失了生產經營權
我國各類企業準入市場和多數國家一樣,實行確認許可制度,未經確認許可的組織嚴禁進入市場,違者以非法論處。輕者沒收財產和罰款并依法取締,重者除沒收財產和罰款及依法取締并處外,還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2、喪失了法律保護的請求權
法律只保護和調整適格主體的合法行為和與合法行為有關的其他行為,而不保護非法行為,公司一旦被吊銷營業執照,其一切經營行為均為非法行為。更不能要求自己或他人作為或不作為。
3、喪失了最后救濟權
公司營業執照被吊銷,不等于法人資格立即消滅,僅是除清算范圍外的一切活動停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40條、第46條和《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20條、第33條規定,企業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后,應當由企業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由企業自行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清算程序結束至工商部門注銷前,仍可以自己名義或清算組名義(已成立清算組)從事清算范圍內的活動,包括起訴、應訴等,它具有民事訴訟的主體資格。
吊銷營業執照是因為公司做出了一些違法亂紀的事情,公司法人倒閉,到工商局注銷營業執照和吊銷營業執照是完全不同的兩種性質,如果其中的公司法人是說法人代表,那么在法人代表去世以后,公司正常的做法應該是變更新的法人代表,國家有關部門也沒有資格就因為法人代表的去世而吊銷營業執照。
公司倒閉法人要坐牢嗎?
公司法人欠債能出境嗎?
公司法人財務監事的法律上規定的職責是怎樣的?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掃碼APP下載
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
離婚如何請求損害賠償
2021-02-17小區相鄰侵權賠償款如何分配
2021-03-01勞動法規定的哺乳期是幾個月
2020-12-08探望權糾紛如何處理,探望權糾紛怎么執行
2020-11-26女婿要給贍養費嗎
2020-11-15江蘇對54家機構停止委托司法鑒定,超期怎么辦
2021-02-13交通肇事如何賠償
2020-12-24代位繼承的定義
2021-02-13如何繼承股票遺產
2021-02-03繼承房屋產權過戶步驟是什么
2021-02-10男子為博關注直播喝酒喝油猝死,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
2020-12-21一個人可以開房產中介嗎
2021-03-19勞務公司違法分包包工頭負什么責任
2020-12-02調崗降薪離職補償金怎么算
2020-11-18什么是勞動爭議調解期限?怎樣確定勞動爭議的調解期限
2021-01-25勞動仲裁員工代表要什么條件
2021-03-09兒童意外險可以賠付別人嗎
2021-02-02產品責任險條款(國內)
2020-11-20交強險合同生效前出交通事故保險公司賠付嗎
2020-12-21駕車撞人逃逸保險公司是否需要賠
2020-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