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間借錢的,出借人對借款人的信用無法百分之百確定,對方有可能如約還錢,有可能到期賴賬,還有些一拿到錢就跑了,如果雙方還約定了還款期限,那么現在出借人想走法律途徑,但又擔心自己會因為未到還款期限敗訴。其實不然,出借人遇到這種借款人的,可以以對方違約起訴到法院。
按規定,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此即債務人拒絕履行,這將導致雙方達成的合同解除。
因此,借款人在拿到錢之后就跑了,其實就是以明確的行動表示自己不會履行還款義務了,那么借款人自然也不用等到實際的還款之日再追討了,現在就要趕緊到法院起訴。
由于對方跑路失蹤了,那么出借人可以按照下面步驟進行:
1、確定訴訟法院
根據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可直接向借款人原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出借人要向法院提供借款憑證、借款人的聯系方式、住所等信息,法院根據出借人所提供的信息聯系借款人。
2、法院公告傳喚
起訴時帶上持有借據等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法院就會立案受理。因為借款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借款人應訴。
3、法院審理判決
在法院的公告期屆滿后,借款人不出來應訴時,法院可以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后出借人勝訴的,即使借款人人下落不明,但是出借人申請執行時,法院可以采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
當然,在一般的借錢糾紛中,確定有還款期限的就從還款之日起計算兩年的訴訟時效,要是沒確定還款期限得,雖然可以隨時要求對方還錢,但是也得給對方合理的還款期限。但要是對方已經準備抵賴掉這筆債務的,那么出借人也千萬不要等還款期限,及時收集整理好證據去法院起訴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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