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雙務合同是無償合同嗎?
不是,雙務合同是雙方當事人互相承擔義務和享有權利的合同。雙務合同中,雙方當事人承擔的義務與他們享有的權利相互關聯,互為因果,除法律或合同有特殊規定外,雙方應同時對等給付,一方不能要求他方先行給付。在等價交換的商品經濟關系中,絕大多數的合同,都是雙務合同。
二、雙務合同與單務合同的區別
第一,對雙務合同與單務合同的劃分采用了雙重標準。該說在衡量一份合同是否雙務合同時,所依據的標準是雙方有無對價給付關系;該說在確定一份合同是否單務合同時,所依據的標準是雙方是否互負義務。多標準劃分不符合正確的思維方式,有悖邏輯規則。
第二,以合同雙方是否互負債務為標準進行合同分類,除區別是否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外無其他實益。將合同分為僅一方當事人承擔義務的合同與雙方當事人都承擔義務的合同,與區分雙、單務合同的意義沒有什么實質聯系。
第三,單務合同是雙務合同的對應概念,如果說雙務合同是一種屬于雙方具有對待給付義務的合同,則單務合同的外延便不能僅僅表現為一方負擔義務的合同。它還表現諸如前述無償委托、無償保管之類的雖雙方互負義務,但雙方的義務無對價關系的合同。“對待給付關系說”雖然揭示了雙務合同的本質,但卻未揭示單務合同的本質。
“對價義務”與“對待給付義務”這兩個概念無本質區別,是同一含義的兩種表達方式,因而“對價義務關系說”與“對待給付關系說”有相同之處。其共同點是,兩者都揭示了雙務合同的本質。然而,這兩說仍有顯著的區別,即在合同的分類中前者運用了一個標準,后者使用了兩個標準。兩者在對單務合同的認識上是不同的。筆者同意“對價義務關系說”,理由容后詳說。
需要明確的是,正常情況下雙方簽訂的合同都是雙務合同,主要是對雙方的責任進行明確認定,并結合實際來進行合法的處理,具體情況下,需要由雙方對相關事項達成一致意見后辦理,所以顯然也無償合同是有本質的區別的,具體情況應當結合實際而定。
無償合同的損失賠償責任是什么?
有償合同與無償合同的區別
無償合同的委托事項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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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王孟輝 國家三級(中級)律師 ·工作地域:安徽, 中國 上海,中國 ·聯系方式:19965226534/18856159515 ·郵箱:[email protected] 執業領域 王孟輝律師的執業領域為民商事訴訟、仲裁和家族財富管理以及合同糾紛處理,尤其在婚姻家事糾紛、家族財富傳承、合同糾紛、鐵路有關糾紛、房地產與建設工程等業務領域,具有非常豐富的實務經驗,熟知法院民商事案件的裁判規則與實務操作流程,能夠通過靈活運用爭議解決手段,為當事人提供切實可行的綜合解決方案,并最終實現當事人的目的。 王孟輝律師兼具傳統民事與現代商事法律思維和實務經驗,擅長處理重大疑難復雜民商事案件,對案件具有敏銳的專業洞察力與深入獨到的理解認識。王孟輝律師辦理過高凈值人士婚姻繼承糾紛、大型國企與民企糾紛、鐵路糾紛、建設工程類糾紛、金融票據糾紛、金融借款糾紛、互聯網侵權糾紛等諸多疑難復雜案件,處理的重大案件所涉標的額累計數百億元。其服務的客戶包括央企、地方國企、民營企業、金融機構及高凈值人士,不僅為客戶提供專項爭議解決法律服務,而且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王孟輝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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