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買賣合同的解除規定是什么?
商品買賣合同的解除規定是通過雙方簽訂協議就可以解除了,解除合同,可以通過以下兩種途徑:
(一)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
(二)具備法定解除合同的條件。
具備以下條件,不必經對方當事人同意,只需向對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
1、當事人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
2、因不可抗力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3、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另一方當事人明確表示或者以其行為發明不履行主要義務的;
4、另一方當事人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
5、另一方當事人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6、法律規定的其他解除情形。不具備上述條件,一方當事人不能解除合同。
當事人一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權利,必然引起合同的權利義務的終止,為了防一方當事人因不知道對方已行使合同解除權而仍為履行的行為,從而遭受損害,當事人根據約定解除權和法定解除權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可以是口頭的,也可以是書面的,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所謂通知到達,因通知形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口頭通知的,口頭告知簽訂合同的對方當事人時即為到達;書面通知的,通知送達對方當事人或其指定的人簽收即為到達。對方當事人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認為不符合約定的或者法律規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能否解除合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未辦理有關手續,合同不能解除。
二、解除買賣合同應注意哪些事項
(一)合同解除一般只適用于單方違約的情形,在雙方違約的情形下則比較復雜,要看哪一方的違約是根本違約,解除權的行使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二)從自我保護意義來講,并不是只要對方違約就要解除合同,而要判斷這種違約是不是根本違約,是否不采取解除措施就可能避勉給自己造成更大的損失。也就是說,合同解除權的行使要符合正當目的。
(三)從交易成本角度來分析,合同解除意味著交易失敗,一方違約就解除合同,將給市場交易帶來沉重的交易成本,并給市場交易秩序和安全帶來沖擊和破壞。
我們國家對于商品買賣合同的規則就是雙方當事人必須要遵守,但是有一些情況之下,比如說原來附條件的來進行解除的話完全也是可以的,還有在進行解除的時候應當注意密切保護的條件等等,還有就是交易成本也是需要考慮到的。
買賣合同如何約定貨物條款
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法律法規有哪些
無權處分買賣合同的效力是怎樣的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執業證號:
13204201611424582
江蘇瑞鴻律師事務所
簡介:
高柔艷律師,畢業于蘇州大學,獲得法學與工商管理雙學位,中共黨員。法學理論扎實,實務經驗豐富。
微信掃一掃
向TA咨詢
掃碼APP下載
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
未登記夫妻彼此享有繼承權嗎
2020-12-29合伙企業有限公司能改制嗎
2021-02-01公司安全事故股東有什么責任
2021-02-02官司輸了要付對方律師費嗎
2021-01-12眾籌投資者的范圍有哪些
2020-12-04商標駁回復審期限要多久
2021-01-11租房合同復印件有效嗎
2021-03-11入職材料補齊提交哪些材料
2021-01-29競業禁止的含義是什么
2020-11-12勞務派遣國外生病死亡如何賠償
2020-11-25機動車免除責任的確定有哪些標準
2021-03-02以房養老和養兒防老哪個更告譜
2020-11-26保險合同的效力變更包括哪些
2020-12-19保險合同是附條件合同嗎
2020-11-14試論人身保險合同的效力
2020-12-07失業保險基金的構成
2021-02-02車子被人放火保險有賠嗎
2020-11-25車禍后保險賠償程序怎樣進行
2021-01-22投保人在投保后應該承擔哪些義務
2020-12-19車子保險沒額度了能再買一份保險
2021-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