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可附最高額抵押嗎
一、借款合同可附最高額抵押嗎
1995年6月30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的規定:
借款合同可以附最高額抵押合同。
債權人與債務人就某項商品在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交易而簽訂的合同,可以附最高額抵押合同。
最高額抵押的主合同債權不得轉讓。
2000年12月8日以法釋[2000]44號作出的《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
最高額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范圍,不包括抵押物因財產保全或者執行程序被查封后或債務人、抵押人破產后發生的債權。
當事人對最高額抵押合同的最高限額、最高額抵押期間進行變更,以其變更對抗順序在后的抵押權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額抵押權所擔保的不特定債權,在特定后,債權已屆清償期的,最高額抵押權人可以根據普通抵押權的規定行使其抵押權。
抵押權人實現最高額抵押權時,如果實際發生的債權余額高于最高限額的,以最高限額為限,超過部分不具有優先受償的效力;如果實際發生的債權余額低于最高限額的,以實際發生的債權余額為限對抵押物優先受償。
二、擔保合同有哪些內容
1997年12月11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的《境內機構對外擔保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規定:
擔保合同應當列明下列內容:
1、擔保人有權對被擔保人的資金和財產情況進行監督。
2、擔保人提供對外擔保后,在其所擔保的合同有效期內,擔保人應當按照擔保合同履行擔保。擔保人履行擔保義務后,有權向被擔保人。
3、擔保人提供擔保后,在擔保合同的有效期內,受益人未按照債務合同履行義務而使被擔保人因此免除債務的,擔保人的擔保義務自行解除。
4、擔保人有權要求被擔保人落實反擔保措施或者提供相應的抵押物。
5、擔保人有權收取約定的擔保費。
綜合上述,小編整理有關借款合同可附最高額抵押的相關內容。由此可見,債權人與債務人就某項商品在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交易而簽訂的合同,可以附最高額抵押合同。如果您對這方面有更多問題,律霸網提供專業法律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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