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700元罰多少錢
根據《商標法》第六十條規定,被侵權人可以要求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賠償損失,其中,侵權賠償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如果前二者都難以確定,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50萬元以下的賠償。
《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商標權遭受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償損失。
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但尚未構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根據情節處以非法經營額50%以下或侵權所獲利潤五倍以下的罰款;對侵權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可根據情節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
商標侵權的當事人在追究他人的法律責任后具體要求對方賠償多少錢或是怎么樣處罰,需要根據實際的情況來進一步的區分。關于商標侵權700元具體罰款的內容可以找律師來過目,在律霸網上面有許多專業的律師可以給你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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