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申請審查期限是多久
商標轉讓流程的時間法律沒有具體規定。
商標轉讓流程包括:申請→受理→審查→公告→核發轉讓證明。
法律規定
1、我國《商標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注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
對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準,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轉讓注冊商標經核準后,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2、第四十三條規定: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經許可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
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許可人應當將其商標使用許可報商標局備案,由商標局公告。商標使用許可未經備案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商標轉讓申請的時候要能夠清楚相關審查上面的規定,請大家在處理商標轉讓申請的時候要能清楚具體事宜,避免審查時間太久。商標轉讓申請審查期限或是轉讓商標的相關規定,可以找律霸網律師來幫助你進一步來了解相關規定。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掃碼APP下載
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
闡述涉外離婚程序審理的法律流程
2020-12-24如何啟動醫療損害重新鑒定
2020-12-17個人房屋抵押合同怎么寫
2020-11-14家庭暴力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2021-03-14未成年給主播刷禮物、打賞有效嗎
2020-11-30股權轉讓需要承擔債務嗎
2020-12-08信用卡逾期多久會被終止合同
2021-01-01合同終止合同還存在嗎
2021-03-14財產繼承方式有哪些
2021-02-05勞動防護措施有哪些
2020-11-18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合同效力的影響
2020-11-22保險合同的終止
2021-02-14意外受傷保險不理賠怎么處理
2021-02-16保險理賠指的是什么,保險理賠有什么法律規定?
2021-03-17財產保險合同中有哪些免責條款
2020-11-27企業投保企業財產綜合險的賠款計算方式
2021-01-13保險法釋義 第一百七十五條
2021-01-21公眾責任險條款
2020-12-24“保險最大誠信原則”在保險理賠中的適用
2021-02-12個人的出讓土地住房能分割嗎
2020-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