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簽約之后還可以退嗎
簽了合同的期房是可以退的,和開發商協商一致或者承擔違約責任即可解除合同。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三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購買期房具體都要注意哪些呢?
注意一:認真查驗相關文件
查驗開發商的開發經營資格是否合法;查驗開發建設的手續是否合法。開發項目必須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查驗開發商是否取得《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并核實自己擬購買的房屋是否在《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上所載的房屋棟號范圍內。
注意二:確定交房日期及延期交房的賠償
房產商可能會因資金、材料、施工、天氣等影響交房日期,購房者就因房屋拖延交付入住而導致利益受損,購房者有權要求房產商予以經濟賠償。
根據法律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因此,一旦延期交房,開發商多以“不可抗力”為由推卸責任。
為防止這方面的損失,購房者在簽約時,一定要對涉及不可抗力等有關免責的條款給予高度重視。
注意三:約定產權證辦理時間
在期房糾紛中,很多糾紛產生于房屋產權證發放期限的問題。一般情況下開發商解釋產權證的發放進度為何一再拖延時,常用的借口是有關部門不給辦理。但根據《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登記機關對權屬清楚、產權來源資料齊全的,登記機關應在受理登記之日起兩個月內核準登記并頒發房屋產權證。
注意四:要求開發商將承諾寫入合同
我們在購買房子的過程中,是什么打動了我們的心讓我們去購買,想必一定是房地商的廣告,既然我們信的是廣告,那么我們就需要把我們想要的東西寫進購買合同中,從而得到我們想要的東西。
比如有房地商的廣告描述是買房就送停車位。在這購房人就可以揪著這車位做點文章,比如這個車位的具體位置,面積,產權等。
還有有關小區的布局圖的約定,比如方位、小區入口、綠化率、是否有商鋪的附屬等,都要盡量在布局圖中約定好。如果開發商沒有履行承諾,這些約定都是以后的法律依據。
針對這個問題大家看完之后就清楚了吧,在實際中我們需要知道相關的政策,這對于自身來說就是比較重要的事。當然也需要注意很多的事項,才能更好的進行期房的買賣交易。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律霸網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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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劉林一律師,男,1981年10月生,漢族,中共黨員,西北政法大學法學碩士,現為山東衡正源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專注于房地產、建設施工合同、醫療過錯糾紛、公司破產清算等相關法律服務。 執業來,辦理多起醫療過錯糾紛、民間借貸糾紛、買賣合同糾紛等相關案件,參與辦理山東義信重機制造有限公司、莒南縣信義機械制造有限公司、山東藍澳印務包裝有限公司、臨沂昌泰印務包裝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破產重整案件,結合破產實務經驗和問題撰寫的《偏頗性清償撤銷問題研究-以債務無人主觀態度為切入點》一文獲2017年山東省律師優秀論壇論文一等獎,受聘臨沂市首屆職工法律服務律師志愿者。先后擔任臨沂杰合隆紡織品有限公司、臨沂金正開拓家用電器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企業的常年法律顧問,與各類型企業、機構建立了密切、廣泛、良好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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