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產權房嚴禁登記發證嗎?
是的;小產權房由于產權不完善,所以價格便宜,為了很多暫取這點蠅頭小利,很多購房人選擇購買小產權房,根據小產權房最新政策解讀,國土部嚴禁登記發證。
《關于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日前發布,其中明確了相關工作的重大政策問題。前不久,國土資源部召開通氣會表示,將力爭在明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國農村集體土地的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并明確制定出小產權房最新政策,小產權房不得登記發證。目前,農村集體土地的確權登記已完成70%-80%。
根據小產權房最新政策,小產權房不得發證
《意見》提出,要嚴格規范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行為,嚴禁搞虛假土地登記,嚴禁對違法用地未經依法處理就登記發證。
《意見》規定,對于“撤村建居”后,未征收的原集體土地,只調查統計,不登記發證。調查統計時在新建單位名稱后載明原農民集體名稱,以給國家下一步出臺相關法律政策后妥善處理該問題提供依據。
二、小產權房的分類處理
由國土、住建兩部委聯合推進的小產權房整治只是針對正在建設、正在銷售——也就是近兩年新增的小產權房,而對于更多的早已有居民入住的“存量”小產權房,由于歷史情況復雜,有關部門將會區分不同的情況分類研究、分類處理。
未來可能采取的主要辦法,就是把部分符合一定條件的存量小產權房,通過補辦相關手續,繳納相應的稅費之后,納入廉租房、公租房、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等保障房系列內;而對一些嚴重違反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非法占用耕地和基本農田的,建筑設計施工質量存在嚴重問題的“小產權房”,則采取改建或者拆除的強制辦法。
原國家土地管理局規劃司副司長鄭振源認為,未來對小產權房的主要處理,無非就是轉正和拆除兩種措施。較為關鍵的是,需要盡快統一有關方面對十八屆三中全會后關于“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的認識,在此基礎上,再出臺更為具體的政策措施,這樣才能真正解決長期累積的小產權房問題。
三、小產權房的產生原因
1、城市房價過高:中國許多大中城市的高房價是催生小產權房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中國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若干大城市的房價長期快速上漲,遠遠超出了當時當地一般就業人員的收入水平。與此同時,政府經濟適用房、廉租房的建設無法滿足這些住房需求。小產權房存在著大量現實的購買群。
2、擦邊球的空間:根據法律規定,在農村集體所有的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上,農民可以自行經營,而且農民自建的住房也是可以進行交易的。 正是因為政策法律規定中存在很多模糊不清的地方,才導致了各地小產權房建設的泛濫,在合法與非法之間給小產權房留下了一個擦邊球的空間。
3、農地制度不合理:小產權房是農民集體自發在其集體所有的集體建設用地和宅基地上建設的房產,不需要繳納類似開發商為獲取土地交給政府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其中包括由政府出面征收農民集體土地支付的征地費用);由村集體牽頭開發,省去了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市政建設費用及成本費。在這一開發過程中,農民集體通過出售小產權房獲得的收益高于政府征收土地的補償金額。
綜合上面所說的,小產權房一般是針對于被拆遷的人所分配的房子,對于這種房子一般是沒有產權證的,這也是為了讓房管部門更好的管理,對于要購買此房子的人雙方就要協商清楚,避免之后讓息的利益受到損失,沒有證件的房子風險是會很大的。
小產權房是什么意思,買賣有什么風險?
農村小產權房有房產證嗎?
小產權房拆遷有補償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掃碼APP下載
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
掃黑辦尋釁滋事罪最輕怎么判
2021-02-03行政執法依據包括什么
2020-12-06贍養協議能按遺矚算嗎
2020-12-15傷殘鑒定是如何的
2021-02-15超出了借條的訴訟時效該該怎么做
2021-01-01法定贍養費的給付內容
2021-03-13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交付贍養費的權利嗎?
2020-11-18網絡侵權如何確定管轄法院
2020-12-10無房產證原件能否過戶
2020-11-25賣車合同協議書怎么寫
2021-02-21怎么判定合同真偽
2021-01-28入獄者是否喪失繼承權
2021-02-08試用期離職扣除成本培訓費違法嗎
2020-11-14被保險人死亡后,投保人解除保險合同有效嗎
2020-11-10未續簽合同怎么交保險
2021-01-28參保單位有什么義務
2020-11-15順利理賠八大秘訣
2020-12-20廣西的商業車險二次費改
2021-01-22保險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
2021-01-04交通事故同等責任保險公司如何賠償
2021-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