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證件條件。各監獄要求在探監時,出示以下證件:1.身分證件(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本、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兵證等),2.當地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現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種證明。
(3)時間條件。這一條件規定只有在規定的探監日,才能探監。但現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節假日外,其余的時間均可探監。判決生效后,家屬就可以申請會見了。
注意:在監獄探監并不只限于親屬,朋友或其他人經過申請得到批準后也是可以見的。看守所里的未決犯是不容許探監的,除了可以會見律師,不容許接見任何人。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掃碼APP下載
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
法院非訴執行程序法律規定
2021-03-14商標權可以無償轉讓嗎
2021-02-19小區衛生差可以拒交物業費嗎
2020-12-29存單質押貸款轉讓可以嗎
2020-12-08抵押合同有期限嗎
2021-01-16九年義務教育學生摔倒學校有責任嗎
2021-03-05沒有法律、法規的依據,向房地產開發企業收費的,如何處罰?
2021-01-27勞務派遣合同和正式合同有什么差別
2020-12-13勞務派遣解聘后是否有補償
2021-01-30什么是職業病,哪些職業容易患職業病
2021-03-07什么情況被判定為勞動仲裁證據不足
2020-12-27家用車擅改運營,保險公司是否能拒賠
2020-12-21附贈人身保險合同的法律分析(三)
2021-02-20保險合同的失效與復效是什么意思
2021-01-05什么是機動車保險費率表
2021-01-06保險合同全部是格式條款嗎
2021-01-02宣告死亡又復活保險金要退回嗎
2020-11-26保險理財的原則
2020-11-26"死"保單幫您"活"理財
2021-01-14旅行社責任險與旅游意外險五大不同
2020-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