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同意國家計委、農牧漁業部、商業部、國家統計局《關于開展農產量抽樣調查工作的報告》,現轉發給你們,請研究執行。
為了適應農村普遍實行各種形式生產責任制的新情況,提高農產品產量統計數字的準確性,使統計工作更好地為發展國民經濟服務,開展農產量抽樣調查是十分必要的。這項調查牽涉面較廣,任務比較繁重,望各級人民政府給予充分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并盡快把農村抽樣調查隊伍建立起來,以保證這項工作順利進行。
關于開展農產量抽樣調查工作的報告
近兩年來,廣大農村實行各種形式的生產責任制,許多生產隊往往只掌握包產的數字,不能確切地掌握社員超產的數字和自留地產量數字。由生產隊層層上報的糧食產量數字往往不能反映實際情況,特別是預計產量數字差距較大,給各級領導編制計劃、安排工作帶來不少困難。國務院于一九八一年九月十五日批轉國家統計局《關于加強和改革統計工作的報告》的通知,同意成立農村抽樣調查隊,開展農產量抽樣調查工作。為了貫徹這一通知的精神,國家統計局最近邀請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各省、市、自治區統計局以及有關院校的同志進行了多次研究,總結了過去農產量抽樣調查工作的經驗,并從我國當前實際情況出發,制定了《全國農產量抽樣調查試行方案》。現將方案的基本內容和貫徹執行的意見報告如下:
一、抽樣方法。根據我國地域遼闊、農業生產情況復雜、各地糧食畝產水平懸殊很大的情況和國家計劃管理的需要,采取按前三年平均糧食畝產高低排隊,實行等距抽樣,即每間隔一定的距離抽選一個樣本的方法,在全國范圍內,實行五段抽樣。為了把抽樣誤差控制在2%以內,確定按以下比例抽選:1、省、市、自治區抽選20%左右的縣;2、抽中的縣內一般抽選七個公社;3、抽中的公社內一般抽選三個生產隊;4、抽中的生產隊內抽選七至十五個地塊;5、抽中的地塊內抽選十個左右的小面積(十平方市尺)的樣本。這樣,全國抽樣數目大致為四百七十二個縣,三千三百個公社,九千九百個生產隊,八萬多個地塊,八十萬個小面積樣本。被抽中的縣、公社、生產隊,在一定時期內要固定下來,進行連續觀察;地塊和樣本則按各季節的作物長勢,在調查前臨時抽選。采取上述抽選樣本的方法,可以用較少的樣本,取得較高的準確性。同時,可以及時算出全國的和分省、市、自治區的糧食總產量,也可以算出所有抽中的縣、公社和生產隊的糧食總產量。
二、調查辦法。夏收、早稻和秋收,都要在作物收割前進行產量預測,在收割期間實行產量實測,分別取得夏收、早稻和秋收的預測和實測產量資料。
1、產量預測:在作物收割前,由上級派抽樣工作組到抽中的生產隊,組織由隊干部、老農和農業技術人員參加的估產小組,采取逐塊估產和查株、數穗、數粒以及年成分析等辦法,對抽中生產隊的產量進行預測,為各級黨政領導判斷收成,安排工作提供數據。
2、產量實測:在作物收獲季節,由上級派抽樣工作組到抽中的生產隊,組織有關人員采取等距抽樣方法抽取地塊,再從被抽選的地塊內抽取小面積樣本,對樣本的作物通過收割、脫粒、揚曬、水分化驗、過秤等環節,對產量進行實際測定。
通過上述“一竿子插到底”的抽樣調查,可以排除層層填報統計表中可能發生的人為干擾,直接取得第一手產量資料,使統計數字反映實際。同時,取得資料的時間也可以大大提前。預計產量,夏收一般可在六月底,早稻可在七月底,秋收可在十一月底取得;實際產量,夏收一般可在七月底,早稻可在八月底,秋收可在十二月底取得。
三、組織領導。農產量抽樣調查工作,牽涉面廣,政策性強,任務繁重。請各級政府按照國務院的指示,認真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這是搞好抽樣調查的關鍵。為了貫徹全國農產量抽樣調查方案,我們建議:
1、盡快把農村抽樣調查隊伍建立起來。國務院一九八一年九月十五日批準的抽樣調查隊人員編制中,農村抽樣調查人員一千六百名,已由國家編委、財政部、國家人事局、國家勞動總局、國家統計局以(81)統辦字251號文正式下達各省、市、自治區。請各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在今年上半年內抓緊配齊,不要因精簡機構而放松人員配備。配備調查人員要注意質量和文化水平。要根據情況為調查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2、統一組織調查力量。國家分配給各省、市、自治區的農村抽樣調查人員,只能作為業務骨干。為了完成調查任務,在農作物收獲季節,凡抽選出的縣、公社都應在同級人民政府領導下,統一組織農業、商業、銀行、計劃、統計等有關部門參加,成立農產量調查組,調查結果,分別上報,共同使用。采取這種做法,可以避免各有關部門各搞一套,數字往往不一致的現象。也可以避免各部門重復調查,浪費人力、財力、物力的現象。
3、各省、市、自治區和抽中的縣所需調查業務經費,各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要在盡量節約的原則下給予解決。
四、工作進度。
1、一九八二年夏收、早稻收獲季節,各省、市、自治區應進行試點、練兵,并結合其他方法取得資料,相互核對,及時提出預產數字和實產數字。
2、一九八二年秋收,各省、市、自治區應按《全國農產量抽樣調查試行方案》進行預測和實測。
五、未被抽選的縣的做法。為了在全國各縣逐步開展農產量抽樣調查,未被抽選的縣,也可以參照這個方案的抽樣方法,在本縣內統一組織力量,開展農產量抽樣調查工作。凡自行組織農產量抽樣調查的地方,也應將調查結果上報省、市、自治區有關部門。
六、繼續做好農產量全面統計工作。上述抽樣調查方案取得的數字,還不能滿足各級黨政領導實行計劃管理的需要。因此,在實行抽樣調查后,對農產量全面統計報表不能放松,而要根據實行各種聯產計酬責任制的新情況,加以改進。要區別統一核算單位和包產到戶、包干到戶的非統一核算單位,分別制定不同的基層表式,提出不同的要求。對實行包產到戶、包干到戶的單位,要研究改進收集資料的方法。有的地方把過去以生產隊為單位的臺帳改變為以戶為單位的臺帳,登記各戶主要數字,效果很好,這一做法可供參考。
以上報告,如無不當,請批轉各地研究執行。《全國農產量抽樣調查試行方案》由國家統計局和農牧漁業部另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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