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順利完成三線部分企事業單位的調整搬遷任務,減少調整搬遷過程中的損失浪費,經國務院同意,現將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國務院三線建設調整改造規劃辦公室《關于三線搬遷單位處置國有資產有關問題的意見》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關于三線搬遷單位處置國有資產有關問題的意見
經國務院同意,國家計委批準實施的“七五”期間三線企業布局調整進展比較順利,有關地區、部門在搬遷單位原址國有資產(主要是不動產,下同)處置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目前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部分單位國有資產的處置無具體方案,處置不夠妥善,有的雖有方案,但因種種原因不能順利實施,給國家財產造成了不應有的損失。為圓滿完成三線建設布局調整任務,保證搬遷單位原址國有資產的妥善處置,經與有關部門研究,提出以下意見:
一、切實加強對搬遷單位原址國有資產處置工作的領導。有關地區、部門和搬遷單位要把原址國有資產處置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指定一位領導同志負責,切實加強領導。搬遷單位原址國有資產處置的組織工作,中央單位由主管部門負責,地方單位由地方政府指定的部門負責。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各地三線建設調查改造規劃辦公室(以下簡稱:三線辦)要積極履行職責,保證這項工作順利進行。
二、認真制定處置方案。搬遷單位從批準搬遷開始,就要著手研究原址國有資產的處置工作。搬遷單位對需要處置的國有資產要認真清理,做到帳物相符,賬帳相符。要在清理資產和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處置方案。方案應包括處置資產的范圍、價值、處置對象等主要內容,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由主管部門報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商財政部門批準后實施,同時抄送同級三線辦備案。
三、搬遷單位原址國有資產的處置,實行有償轉讓的原則。在轉讓過程中,有關地區和部門要顧全大局、積極配合、提供方便,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涉。搬遷單位根據處置方案處置原址國有資產時,應首先向全民所有制單位轉讓;如果全民所有制單位無法使用,搬遷單位可以向集體所有制單位或個人有償轉讓。少數確實不具備有償轉讓條件的,可以向全民所有制單位無償劃轉。同時,出讓方也可采取以其資產作價投資的形式,與接收方聯合經營,按比例收取利潤;或采取租賃的形式,出租給當地企事業單位。承租方在租賃期間,應保證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
實行有償轉讓的國有資產,原則上接收方應一次付清價款。一次付清確有困難的,經雙方協商,可采取延期付款、分期付款等多種方式。但延期、分期付款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年。
四、向非全民所有制單位或個人有償轉讓國有資產,應進行資產評估。資產評估,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認可的具有評估資格的機構進行。評估結果要由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確認。
五、搬遷單位轉讓國有資產的全部收入,必須納入新址建設的自籌資金,不得挪作他用。
六、認真辦理國有資產劃轉手續。搬遷單位向全民所有制單位無償劃轉國有資產,要按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的有關規定辦理。向全民所有制單位有償轉讓的國有資產,按轉讓的價格辦理資產劃轉和交接手續。
七、嚴格執行國有資產報廢審批制度。對確實已無使用價值、無法進行有償或無償轉讓的資產,搬遷單位應按規定提出報廢申請,經批準,搬遷單位方能報廢,并由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會同財政部門辦理核銷國家基金手續,同時做相應的財務處理。
八、搬遷單位需要轉讓的國有資產必須妥善保護。搬遷完畢、尚未對原址國有資產妥善處置的搬遷單位,應對資產的保衛工作負責,制定保衛措施并認真落實,以確保國有資產的完整。
搬遷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和公安部門,要積極協助、指導搬遷單位做好原址國有資產的保衛工作,堅決制止強占、哄搶、毀壞、盜竊國有資產的違法行為。一旦發生上述事件,對當事人要依法懲處,并追究有關領導人的責任。
九、轉讓雙方要做好資產交接工作,減少閑置浪費,使國有資產充分發揮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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