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開發商取得預售資格后,都會定期推出樓盤。老百姓購買這種期房時,會和開發商簽署一份買賣合同。對于購房者而言,要確保合同具備法律效力,這樣今后維權的時候也有據可依。那么,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生效的條件是什么?下面我們一起看看小編的說法。
一、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生效的條件是什么?
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有效條件包括:主體合格、意思表示真實、內容和形式合法。在這些有效條件中,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和內容合法并沒有特殊之處,可以按照合同法的一般原理加以認定。但在主體合格和形式合法兩個要件上,商品房預售合同有其特殊性。
1、商品房預售合同的主體必須合格
商品房預售合同的主體雙方為預售方和預購方。我國現有的法律、法規,對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當事人雙方都有條件的限制和要求。
2、商品房預售合同的形式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
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商品房預售合同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在實踐中,商品房預售合同一般采取標準合同的形式,具體條款由預售方事先擬定,主要內容包括:雙方當事人的情況;預售商品房的基本情況(如商品房的坐落、土地使用權證號、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房屋建筑面積、房屋結構等等);預售商品房的價格及支付辦法、期限;交付房屋的日期;違約責任及免責條件;糾紛的解決方式等。
二、商品房預售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5條規定,商品房預售應符合下列條件:
1、預售人已取得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書、營業執照;
2、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土地使用權未經抵押。
3、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房地產開發商如果違反城市規劃自建商品房并將其預售,真正受到損失的將會是善意購買人。
4、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開發商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應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并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時間。
5、七層以下的達到主體工程封頂;七層以上的,主體工程須建到工程預算投資總額的三分之二以上層數;已經同金融機構簽訂預售款監管協議。
6、已經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向境外預售商品房的,應當同時取得向境外銷售的批準文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綜上所述,開發商要想在商品房交付之前進行銷售,必須取得當地住建部門頒發的商品房預售證書。在雙方簽署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時,要確保合同主體合法、預售合同內容條款符合法律規定,必須寫清商品房情況、建筑面積、交房日期等事項。并且,這份合同要書面形式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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