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累犯,累犯的具體是什么,汽油額特征:
是一種再犯罪的事實
累犯在客觀上表現為再次犯罪(一般累犯兩次必須都是故意犯罪,特殊累犯則沒有要求),具有再犯罪的事實。犯罪人如果沒有再次犯罪,就無累犯可言。因此,再次犯罪是累犯構成的事實前提。累犯雖然是再次犯罪,在一般情況下,它和再犯還是有所不預防累犯漫畫同的。再犯,又稱為重新犯罪,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上的再犯包括累犯。在一定意義上說,累犯也是再犯,是一種特殊的再犯,累犯是再犯中最嚴重者。狹義上的再犯是指累犯以外的其他重新犯罪的人。累犯作為一種再犯罪的情形,它與前科具有一定的聯系。前科是指曾被法院認定有罪并被判處刑罰的情形。凡是曾被法院依法定罪并被判處刑罰的人,均是有前科的人。因此,累犯以犯罪人有前科為前提。當然,累犯必定是有前科的人,有前科的人卻未必都是累犯,應當加以注意。
是一種犯罪人的類型
刑法上的累犯,經歷了一個從注重犯罪特征到注重犯罪人特征的轉變。最初刑法上的累犯概念,注重的是犯罪行為的特征,以刑事古典學派的客觀主義作為其理論基礎。此后,隨著刑事實證學派的興起,開始了從犯罪行為向犯罪人的轉變,由此出現了以犯罪人的人身危險性為重點的累犯概念。現代刑法上的累犯,更多的是強調犯罪人的人身特征,將累犯視為人身危險性較大的一種犯罪人類型。應當指出,雖然都是犯罪人類型,累犯與慣犯是有所不同的。在犯罪學上,累犯與慣犯往往相提并論,容易混同。但在刑法學上,兩者具有明顯區分。慣犯是在審判之前的一個相當長的時間內反復多次地實施某一犯罪,這些反復實施的犯罪是未經處理的。因此,慣犯往往被作為一種犯罪類型,在罪數理論中討論。累犯并非像慣犯那樣,是審判前同一犯罪之關系,而是前后兩個犯罪之關系。累犯一般都是作為量刑制度加以規定,是一種特殊的犯罪人類型。
是一種從重處罰的制度
累犯和一般犯罪人有所不同,它是在犯罪已經被判處刑罰后的再次故意犯罪,表明犯罪人具有較為嚴重的人身危險性。各國刑法都對累犯予以從重處罰,因此累犯是一種從重處罰的刑罰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六、將刑法第六十五條第一款修改為:“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掃碼APP下載
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
結婚領證需要婚檢嗎 婚檢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2021-01-27夫妻離婚協議如何寫,包括哪些內容?
2020-12-29夫妻分居協議怎么寫?
2020-12-02起訴離婚程序怎么走
2021-03-03單方起訴離婚的條件是什么
2021-01-27訴訟離婚后財產分割的相關法律規定有哪些?
2020-12-19新婚姻法離婚條件有哪些
2020-11-11新婚姻法離婚彩禮規定是否可以要回,離婚彩禮糾紛如何解決?
2021-02-16無孩子離婚協議范本是怎樣的?
2021-01-07離婚如何打官司,打離婚官司應注意什么
2021-03-15離婚后孩子撫養費標準有哪些?
2020-11-28撫養權變更起訴狀怎么寫?
2021-03-15未婚生子孩子由誰撫養?
2021-02-20監護權變更協議怎么寫?
2021-01-30法定監護人證明模板
2021-03-15出生證明公證認證怎么辦理?
2020-12-16山東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是如何規定的?
2021-03-19怎么變更離婚子女撫養權協議是怎樣的?
2020-11-21離婚后撫養權變更協議書怎么寫?
2021-01-12離婚案件孩子撫養權的歸屬怎么規定的
2021-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