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變稱“公斷”是指由無利害關系的第三方居中調解,對爭議雙方無法取得一致的問題依法作出裁決。勞動糾紛仲裁,是指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依據勞動糾紛當事人的請求,根據我國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有關規定,對勞動爭議的事實與責任作出公正判斷和裁決,并對當事人均有約束力的一種勞動爭議處理方法。
勞動糾紛仲裁有以下特點:
(1)簡易靈活。勞動爭議仲裁的期限比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期限要短,仲裁為一次終局,沒有上訴程序,同時,仲裁可以依照公平合理原則對爭議事項作出裁決,而不必向審判那樣嚴格適用法律,因此,不僅簡易面且靈活,有利于及時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及時處理勞動糾紛。
(2)迅速及時。由于辦理勞動爭議仲裁案在程序上較為簡易,期限較短,因此,可以使案件得到迅速審理,及時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3)當事人必須執行。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作出的裁決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裁決,具有強制執行性,要求當事人必須自覺、全面履行。除非依法程序,任何人不得變更裁決,否則,應承擔法律責任。如果當事人不執行裁決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掃碼APP下載
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
辦理結婚要注意什么?
2021-01-03起訴離婚需要什么材料
2021-01-30離婚協議書范本2020
2021-03-11離婚協議書范本格式是什么
2021-02-25協議離婚房屋過戶手續怎么辦?
2021-01-27單方起訴離婚的條件是什么
2021-01-27男方起訴離婚有限制條件嗎?
2021-02-21離婚訴訟書的格式是怎樣的?
2020-11-17離婚律師費用多少
2021-02-26離婚后撫養費不給怎么辦?
2020-12-032020年子女撫養權變更協議書如何寫
2021-03-22如何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2020-11-16有撫養權可以遷戶口嗎?
2020-12-24監護權變更協議怎么寫,如何寫變更監護權協議書?
2020-11-12離婚小孩撫養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2020-11-12怎樣變更監護權
2020-12-27監護人證明材料有哪些?需要哪些手續?
2020-11-22指定監護人證明格式是怎么樣的?
2020-12-14子女撫養費是否可以變更,子女撫養費變更的條件是什么
2021-01-14單獨二胎政策實施時間
2021-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