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贈支持協議的內容是什么?遺產和受扶養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協商一致,協議條款完整,權利義務明確、具體、可行?
3)遺贈財產屬于遺贈,產權清晰,無爭議;財產具體,不易毀損;
4)對遺贈債權債務有明確的處理意見;
5)遺贈有配偶、同居的,夫妻雙方應共同簽署協議;
6)受扶養人有配偶的,必須征得配偶同意;
7)擔保人同意擔保的含義和財產;遺贈扶養協議終止的條件。
如果遺贈贍養協議一方的情況發生變化(包括遺贈由另一親屬贍養或受扶養人喪失贍養能力),一方可以在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要求雙方協商終止協議。
立遺囑人提出解除協議的,應當對受扶養人的債務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償;立遺囑人提出解除協議的,立遺囑人一般不給予受扶養人經濟補償。
2。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本協議,導致本協議終止。
受扶養人或者集體組織與公民有遺贈扶養協議,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協議而終止協議的,受扶養人或者集體組織不得享有遺贈權和由公民支付的扶養費受扶養人或集體組織一般不予補償。
無正當理由不履行遺贈而終止協議的,遺贈人應當償還受扶養人或者集體組織支付的贍養費。扶養主體必須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公民或者集體組織。受扶養人可以與公民或者集體組織簽訂遺贈扶養協議。
2。內容應明確、具體地寫明雙方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3。遺贈內容應當寫明遺贈財產的名稱、數量和所在地,并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明確支持的具體內容、方法和時限。
遺贈扶養協議要求當事人真實表達意思、達成共識,協議條款完整,權利義務明確、具體、可行;遺贈人和受扶養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遺贈財產屬于遺贈,財產權明確無爭議;財產具體,不易毀損。如果您的情況比較復雜,律師協會還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參加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顏恩超律師,1976年生,浙江寧波人。法學、經濟學雙學士學位。副主任律師,高級合伙人,刑事事務部主任,婚姻家庭事務部主任。 從事法律行業多年,法學理論功底深厚,辦案實踐經驗豐富,熟悉寧波本地司法環境,同時與社會各界有著廣泛的交往和聯系。顏恩超律師具備超強的思維能力、盡心盡責的辦案態度,在多年辦案實踐中形成了自己獨特辦案風格。并深知“金杯銀杯不如百姓口碑”的道理,視“誠信、責任、聲譽”為生命,接待咨詢客觀坦誠,分析案情鞭辟入里,多年來一直深得當事人的信任。 工作作風:認真、負責、扎實、嚴謹,待人熱情誠懇,平易近人,全心全意維護被代理人的合法權益。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為執業信條。 辦案特色:顏恩超律師擅長辦理重大、疑難、復雜的各類案件,辦案思路清晰、應變敏捷,善于捕捉證據細節,綜合分析案件事實,法庭辯論攻防兼備,辯護意見有破有立,語言表達言簡意賅、不冗不漏。無論是作為原告方的律師還是作為被告方的律師,均以“當事人權益至上”為原則,全力維護當事人利益,深受廣大當事人及其親友的交口贊譽。 突出優勢:深厚扎實的法律功底,勤勉盡責的工作態度,細致務實的工作作風,靈活創新的工作方法,誠信
掃碼APP下載
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
旅游時導游強迫買東西怎么維權
2021-01-15如何確定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簽訂地
2021-03-10交警隊行政處罰期限多長時間
2021-02-21老婆出軌離婚孩子歸誰可以探視嗎,撫養權判定條件
2021-02-17因是否存在勞動關系發生爭議,由誰承擔舉證責任
2021-02-22勞動規章制度怎么舉證
2020-11-15勞動關系轉移協議
2021-01-09勞動爭議一審結束仲裁還有效力嗎
2021-02-10什么是投資型保險
2021-01-01交強險理賠怎么查勘和定損
2020-12-02發生哪些事故時保險公司可以不賠償
2021-01-05如何認定投保人違反告知義務
2020-11-14保險公司所需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2020-12-07哪些原因會導致保險合同終止
2021-03-18車禍一方保險怎么賠償
2021-02-24什么是保險法中近因原則
2020-12-20試論保險受益人制度
2021-01-30土地承包權繼承的條件是什么
2021-03-21土地法知識小輯
2020-11-10拆遷補償安置方案不合理怎么辦
2021-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