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周轉材料的主要會計處理。(一)外購、自制、加工、外單位驗收的周轉材料,按“原材料”科目的有關規定辦理。(2) 采用一次核銷法的,按賬面價值借記“管理費用”、“生產成本”、“銷售費用”、“工程建設”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生產成本”、“銷售費用”、“工程建設”科目。
周轉材料報廢時,根據報廢周轉材料的報廢價值,借記“原材料”等科目,貸記“管理費”、“生產成本”、“銷售費用”、“工程建設”等科目。
(3)采用其他攤銷方式的,在領用時按賬面價值借記在用賬戶,貸記在庫賬戶;按攤銷金額借記在用賬戶,貸記在庫賬戶。
周轉材料報廢時,應補足攤銷金額,借記“管理費”、“生產成本”、“銷售費用”、“工程建設”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攤銷);同時,根據報廢周轉材料的報廢價值,借記“原材料”“材料”等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生產成本”、“銷售費用”、“工程建設”等科目;并核銷所有應計攤銷額,借記本科目(攤銷),貸記本科(在用)。(4) 周轉材料采用計劃成本進行日常核算的,應當分攤的成本差額,在領用和發放周轉材料的同時結轉。第二,可以按周轉材料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即“庫存”、“在用”、“攤銷”。對于企業的包裝材料和低值易耗品,也可以分別設置“包裝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第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庫存周轉材料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以及在用周轉材料的攤銷價值。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相關知識。相信通過以上的知識你已經有了一個大致的了解。如果您仍然遇到任何更復雜的法律問題,歡迎您登錄律師網律師在線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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