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業單位曠工多少天算自動離職:
勞動法沒有規定曠工多久算離職,一般來說,曠工累計十五天者,單位有權依據相關規定解聘。
新勞動法是這樣規定的:
曠工三天以內者扣發其一個月工資和季度獎金;曠工累計五天者扣發其三個月工資和半年獎金,年終考核視作基本稱職。曠工累計十天以上者,扣發其半年月工資和全年獎金,年終考核視作不稱職。
二、自動離職相關依據:
當前,處理自動離職爭議的主要依據有:
(1)《勞動法》。
(2)《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勞部發[1995]223號)。
(3)《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已廢止)
(4)《關于企業職工要求“停薪留職”的通知》(勞人計[1983]61號、勞人計[1984]39號)。
(5)《全民所有制單位技術工人流動暫行規定》(勞人勞[1987]14號)。
(6)《關于企業處理擅自離職職工問題的復函》(勞辦發[1993]83號)。
三、手續辦理:
離職周期
員工離職必須有一個離職周期,離職周期視員工所處的職級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基層(一般員工、基層管理人員)的離職周期一般為3天或3天以上,中層(部門主管、部門經理)的離職周期一般為7天或7天以上,高層(總監)的離職周期一般為14天或14天以上,高級管理者(副總經理及以上)的離職周期一般為1個月或以上。
離職管理交接
離職手續的辦理和交接切不可以口頭形式進行,必須有書面文件資料存檔,否則視為該員工與企業的勞動關系仍未解除,存在極大的隱患。另一方面,離職的交接必須盡可能的詳盡、清晰,否則會造成新接任人員不熟悉上一任人員情況、信息資料沒有移交完全,工作中斷,陷于離職糾紛中。
離職手續應該有《離職職員申請表》、《離職職員工作交接單》。員工必須首先完整填寫《離職職員申請表》的各項信息,交直屬部門主管和人力資源部、公司高管簽字同意后,開始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離職交接內容
離職交接包括與本部門間的工作交接、與行政部間的門禁卡/名片/工裝/辦公用品/電腦/車輛的交接、與人力資源部的制度文件交還等,有三類資料的交接非常重要:
技術資料交接——包括技術研發信息、產品配方、技術測試信息等,一般交給技術部負責人;
客戶資料交接——包括客戶的企業名稱、聯系人姓名、地址、電話、個人興趣愛好、曾發生的業務記錄等,一般交給客服部負責人;
帳務資料交接——包括應收、應付款記錄、預支款項交割等,一般與財務部進行交接。
注意,只有在所有交接手續辦理完成后,方結算領取薪資。
綜上所述,事業單位曠工15天就算自動離職了,但是要看領導要不要給你什么處罰,畢竟事業單位還是比較嚴格的。所以,如果您真的需要離職,直接去辦理就好了,沒有必要走自動離職這條路的。如果您還想了解更多,歡迎到律霸網進行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掃碼APP下載
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
借用期工齡如何算
2021-01-09基金交易規則是什么
2020-12-27報銷款是否屬于勞動糾紛
2021-02-21企業工齡工資能取消嗎
2020-12-27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可以增加股東嗎
2021-02-27外商投資企業設立需要資料有哪些
2021-03-08因產品質量提起訴訟如何管轄
2021-01-26合同欺詐可以索要賠償嗎
2021-01-02立約定金合同的法律效力
2020-11-23患病職工合同期已滿可以終止勞動合同嗎
2020-11-17企業什么情況下可以簽訂勞務合同
2020-11-29公司倒閉如何不賠償員工
2021-03-03意外險包括火災嗎
2020-12-21海上貨物運輸保險概述
2021-01-03人身保險合同轉讓的分類
2021-03-05代位追償權的實現影不影響保險公司理賠
2021-03-04如何兌現投保人與保險人對保險合同的履行職責
2020-12-27變更保險合同程序怎么走
2020-12-30保險合同變更的類型
2021-02-06建行被罰30萬,涉嫌什么違法行為
2021-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