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償款提存程序
提存的程序包括前往公證處申請,并根據公證處要求提交相關資料。
《提存公證規則》第八條 公證處應當在指定銀行設立提存帳戶,并置備保管有價證券、貴重物品的專用設備或租用銀行的保險箱。
第九條 提存申請人應當填寫公證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法人應提交法人資格證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理人應提交與被代理人關系的證明,委托代理人應提交授權委托書;
(二)合同(協議)、擔保書、贈與書、司法文書、行政決定等據以履行義務的依據;
(三)存在本規則第五條或第六條規定情況的有關證明材料;
(四)提存受領人姓名(名稱)、地址、郵編、聯系電話等;
(五)提存標的物種類、質量、數量、價值的明細表;
(六)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可以提存的物品有哪些
《提存公證規則》第七條 下列標的物可以提存:
(一)貨幣;
(二)有價證券、票據、提單、權利證書;
(三)貴重物品;
(四)擔保物(金)或其替代物;
(五)其他適宜提存的標的物。
綜上所述,提存的程序比較冗雜,需要提交的文件也很多,所以律霸網小編建議您在律師的幫助下進行相關業務辦理。有了我們律師專業法律咨詢意見,能夠幫您省去不少的麻煩,替您節約不少的時間。如果您需要這一類的幫助,歡迎您登錄律霸網主頁聯系我們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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