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經濟糾紛費用多少
如果是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經濟糾紛的,涉及到的費用主要有訴訟費用和律師費用,而訴訟費用包括受理費用、申請費用等,律師費用則由雙方協商確定。
相關法律規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六條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問題進行的解答,如果是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經濟糾紛的,涉及到的費用主要有訴訟費用和律師費用,而訴訟費用包括受理費用、申請費用等,律師費用則由雙方協商確定。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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