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出現后的非訴訟解決方式是什么
非訴訟解決主要是指談判、發律師函等方式。
律師函其實是以律師及律師事務所的名義向對方進行權利主張,一般被看為訴訟的前奏,律師函不僅可以起到中斷訴訟時效的目的,同時作為一種有效法律催收手段,一般都會引起對方不同程度的重視。本律師在實踐中通過該手段以為當事人追回款項數百萬元。在此,對自己的律師函催收工作做如下小結:
1、律師函不是萬能的,一般適用于有一定誠信度的單位或個人。
2、律師函的寄發需要審時度勢,審查是否必要,是否適時。
3、律師函要把基本的法律事實及主張數額列明,但同時不宜過多的涉及細節,以免因失誤在以后訴訟中讓對方抓住把柄。
4、給予對方的還款期限一定要明確,一般有“收到函后幾日內還款”或“幾月幾日還款”兩種形式。一般給對方的期限不宜過長,以七日以內的期限為多。
5、加蓋律師事務所公章、并要留下律師或委托方的聯系方式。
6、不要有侮辱性、情緒性過強的語言。做到言簡意賅。
7、要查明收信方的具體聯系方式。
8、最好通過郵寄寄發,如案件重大,可以索要回執。
9、律師函寄發后,仍要在合適的時機同對方進行溝通,必要時當面會談。
10、當機立斷,協商不成果斷起訴。
有問題需要溝通解決,要是對于其中內容有不太清楚也希望進一步了解,建議您及時尋求律霸網在線律師的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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