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期貨交易舉證
1、人民法院應以現貨交易平臺是否違反了《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四條、第六條的禁止性規定來確定投資者同交易平臺、會員單位簽訂的入市合同和交易行為是否屬于無效;
2、對于現貨平臺是否違反了《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四條、第六條的禁止性規定,應對照38號文、37號文、111號文、3號令的標準。如果現貨平臺的交易行為違反了上述文件中的“禁止以集中方式進行標準化合約的交易”的規定,就可以推出該交易行為是屬于違反《期貨交易管理條例》中禁止性規定的行為的結論。
所以,在判決書中認為交易活動僅僅違反的是38號文、37號文、111號文這種非《合同法》規定的合同無效的效力性強制性規定,從而認為以此為依據要求確認交易行為為非法期貨交易、進而主張合同和交易無效是于法不符的解讀是錯誤的。
二、相關知識
期貨交易對投資者頗有吸引力的一個誘因就是期貨交易的杠桿作用,也就是以相對較少的資本控制期貨合約的整體價值,即用5%至10%的資金做100%的交易。但是,期貨投資者應充分認識到高收益的背后是高風險。因此,踏入期貨市場者要有承擔風險的意識,對可能出現的蝕本要有足夠的思想準備。
除此之外,由于期貨交易的規則和慣例與證券交易、一般現現貨交易等有許多異同之處,故踏入期貨市場者還應了解和掌握一些期貨交易的必要知識。進入期貨市場的程序與股票市場大致相同。就客戶而言,通常通過一家經紀公司處理自己的期貨買賣業務。期貨投資者首先要在經紀公司開設期貨交易帳戶,要簽署一張標準的"期貨交易協議"書并填寫客戶登記,存入所需要的保證金,這樣便完成了開立交易戶頭的手續。
非法期貨交易與金融市場其他非法金融活動一樣,是要受到法律的嚴懲的,是法律所不能夠輕饒的,所以我們作為理性的公民,千萬不要做這樣子的違法事件。如果相關知識您比較感興趣,我們律霸網有在線律師可以為您解答,歡迎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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