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人是指保險合同中被保險人或投保人(經被保險人同意)指定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受益人又稱保險金領取人。在保險法中對受益人的身份并無特殊限制,只要投保人、受益人與保險人之間存在保險利益關系,如夫妻、父母與子女、債權人與債務人等,都可成為受益人。
英國及中國臺灣允許在財產保險上設置受益人,而中國僅人身保險有受益人,對財產保險設置受益人無規定。
中國《保險法》對受益人的范圍和資格未作限制。現實生活中以受益人為自然人居多。
依中國《保險法》第六十三條,死亡保險中被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同時也是法定受益人,當沒有指定受益人時,享有受益權。此外,人身保險中的被保險人為法定受益人。這是因為被保險人生存,則被保險人對保險金有請求權,這種權利是因保險標的對被保險人的人身依附性決定的。但可以通過指定受益人而放棄。指定受益人是指根據“有權指定者”的意旨所確定的受益人。包括投保人、被保險人、其它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均可以成為指定受益人。
如果是多數受益人,則有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的問題。當同一順序有多個受益人,其中某一個受益人先于被保險人死亡,其受益份額應當由誰來受讓?是由其他受益人均等受讓,抑或是由投保人、被保險人重新指定?中國《保險法》未見具體規定。
受益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受益人是享受保險金請求權的人?。受益人享受保險合同的利益?,領取保險金,但他并非保險合同當事人?,且不負交付保險費的義務。
2、受益人是由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中指定的人?。保險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可以中途撤銷或變更受益人,無需征得保險人的同意,但必須通知保險人,由保險在保險單上作出批準后才能生效。如果投保人與被保險人不是同一人?,投保人變更或撤銷受益人時,需征得被保險人同意。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沒有在保險合同中指明受益人的,則由被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
1)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后,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的義務。
2)提供保險事故理賠相關證明、資料的義務。
申請領取保險金的權利。此權利受《保險法》保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
需要說明的是,某些人壽保險條款的保險金請求權為被保險人本人,如疾病保險金、高殘保險金和養老保險金,保險公司不接受其他指定。
死亡保險金的受益人指定頗有講究。被保險人在指定或變更受益人時,應主要考慮以下因素:首先不會危及自己的人身安全,受益人不會為了獲得保險金,故意危害被保險人。染有吸毒、賭博惡習及道德品質差的人,不宜被指定為受益人;其次是考慮指定哪些人會因自己的死亡喪失、減少經濟來源,造成生活困難,需要扶助的人為受益人,如年邁的父母、年幼的子女等,指定他們為受益人
被保險人一般應指定自己的家庭成員或近親屬為受益人,如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當他們之中有若干人均需扶助時,可以指定幾個受益人,可以根據他們的不同收入水平和自己的供養義務,合理地確定受益人的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
婚內買保險指定其他人可以嗎?
從上述保險法的規定來看,婚內一方購買保險,當然可以指定任何人,既可以是夫妻、子女、父母、兄弟姐妹,亦可以是親朋好友或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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