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房產離婚時會判給誰
依據(jù)我國法律的相關規(guī)定,我國法院受理的涉外離婚案件,離婚以及因離婚引起的財產分割,適用我國法律。而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而國內的法院只能對夫妻財產中屬于中國的部分進行分割,當事人可以在波蘭當?shù)靥崞鹈袷略V訟,或者將房產變賣折現(xiàn)后再歸國以中國法律進行分割。
【案例】
日前,市人民法院杜橋法庭審理了一起涉外不動產的離婚案件,因為一幢位于海外的別墅,兩夫妻的財產分割碰到了“瓶頸”。
蔡某與項某于1997年6月9日登記結婚,婚后生育了一雙兒女。夫妻雙方在波蘭共同經(jīng)營生意,并在當?shù)刭徺I了一幢別墅。但夫妻雙方苦于經(jīng)營生意的同時卻疏忽了對婚姻的經(jīng)營,兩人之間的感情每況愈下,蔡某遂于2011年年底返回國內。
今年6月,丈夫到市人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并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其中包括位于杜橋鎮(zhèn)的一處房產及位于波蘭華沙市的一幢別墅。在財產分割過程中,法官表示,位于波蘭的別墅無法在國內進行財產分割,對此蔡某表示很詫異:“我和老公的國籍都沒有變,我們在國外的財產為什么就不能在中國分割呢?”
承辦法官表示,依據(jù)我國法律的相關規(guī)定,我國法院受理的涉外離婚案件,離婚以及因離婚引起的財產分割,適用我國法律。而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在本案中,雙方夫妻共同財產有一幢位于波蘭的別墅屬于不動產,所以該房產的處理應適用波蘭的法律,而我國法院不能對上述的財產進行處理。因此,法院只能對夫妻財產中屬于中國的部分進行分割,當事人可以在波蘭當?shù)靥崞鹈袷略V訟,或者將房產變賣折現(xiàn)后再歸國以中國法律進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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