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契稅滯納金在什么時候開始計算
1、納稅人進行納稅申報的,征收機關核定的稅款繳納期限屆滿的次日為計算滯納金的起始日期。
2、納稅人未進行納稅申報的,其取得土地房屋權屬證明的次日為滯納金計算的起始日期。
二、契稅滯納金定義
1、滯納金是對不按納稅期限繳納稅款的納稅人,按滯納天數加收滯納稅款一定比例的款項,它是稅務機關對逾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給予經濟制裁的一種措施。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收滯納金不是處罰,而是納稅人或者扣繳義務人因占用國家稅金而應繳納的一種補償。
三、契稅滯納金是如何產生的
業主與開發商簽訂購合同后未繳納契稅的,從第31天起計算契稅滯納金。此外,納稅人進行納稅申報的,征收機關核定的稅款繳納期限屆滿的次日為計算滯納金的起始日期。納稅人未進行納稅申報的,其取得土地房屋權屬證明的次日為滯納金計算的起始日期。一般情況下,開發商會通知業主在一個月之內分批到稅務部門開具購房發票。如果業主沒去辦理相關手續,就會形成契稅滯納金。也有因開發商原因導致購房發票延遲開具的,因此導致的契稅滯納金,業主可以和開發商協商解決。拖的時間過久,契稅滯納金的數目也不可小覷。對于契稅滯納金征收比例各城市規定不一樣,按照具體情況而定。
四、個人住房繳納契稅應提供資料
根據《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印發〈個人承受房屋辦理契稅業務所需提交資料目錄(試行)〉的通知》規定,應提供:
1、契稅納稅申報表、個人身份證明、購房發票(核對原件)。委托他人辦理納稅申報的,需提交委托書(原件)、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個人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未成年人);港澳臺同胞為回鄉證、旅行證、大陸來往證、港澳臺身份證;外籍個人為護照;
3、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4、居民家庭住房信息書面查詢結果(原件,?購買普通住房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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