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網絡侵權如何固定證據
可以通過申請公證、向互聯服務提供商查詢侵權記錄、證據保全等方式固定證據。
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網絡服務提供者知道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網絡上發布各種信息流動性強能隨時滾動和更新稍縱即逝發生網絡侵權糾紛及時固定證據受侵害人利益無法得保護當事人自行保存了侵權信息比相關網頁旦侵權信息被刪改些證據證明力非常有限無其證據與之相互印證足支持原告主張對于受害人而言必須加強證據保全意識盡能第時間采取有效方式固定證據贏得主動:
1、申請公證,電子證據種介于物證與書證之間獨立證據其書面化載體打印件等能直接充分地證明其原件內容因此當名譽侵權言論網上停留時間較長時受害人申請公證機關對侵權時間、作者、具體內容等進行公證固定和保存侵權信息內容經過公證信息被法律賦予較強證明力訴訟作法院認定侵權事實依據。
2、向互聯服務提供商查詢侵權記錄,前面已經提網絡服務提供者有義務對任何上網數據做定期間記錄同時《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十六條還對保障名譽權問題作出了特別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發現其網站所傳輸信息明顯屬于包括侮辱或誹謗人內違法信息內容之應當停止傳輸保存有關記錄并向國家機關報告該規定查實名譽侵權內容提供了法律保障。
3、受害人及時舉報舉報包括兩方面:向所載侵權內容網站管理人員舉報現多網站都設置了類似舉報欄電子投訴系統方便受害人第時間向網站發出舉報信息;二向公安或其負有管理、稽查職能行政部門舉報通過出警或查處記錄實現對侵權事實固定。
4、除此之外必要時也申請人民法院對證據采取保全措施。
二、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四條?證明責任和職權探知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第八十一條?證據保全
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在訴訟過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動采取保全措施。因情況緊急,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利害關系人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證據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證據保全的其他程序,參照適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關規定。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發生網絡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可以通過申請公證、向互聯服務提供商查詢侵權記錄、證據保全等方式固定證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讀者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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