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被告不出庭委托律師可以嗎
在起訴離婚案件中,有的被告由于種種原因而不想或者無法出庭應訴,所以打算委托律師代理。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處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卻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雖然法律所指的特殊情況包括:
1、年邁體弱或者行動不便無法出庭的;
2、特殊崗位確實無法離開的;
3、路途特別遙遠、交通不變的;
4、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無法出庭的;
5、其它。
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回答可以得出,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處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卻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比如說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無法出庭的,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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