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的行為人是構成本身最的實行犯并非幫助犯。刑法對教唆、欺騙行為都有明文規定的。本文針對這種嚴重危害社會管理秩序的行為作了明確規定。本文就相關內容作詳細解釋。
罪體
行為 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的行為是以引誘、教唆、欺騙的方法,促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由此可見,本罪的行為具有以下三種情形:(1)引誘他人吸毒。這里的引誘,是指以金錢、物質或者含有毒品的物品讓他人吸食,或者以向他人進行鼓動等方法,勾引、誘使、拉攏本無吸毒意愿的人吸毒。(2)教唆他人吸毒。這里的教唆,是指以宣揚吸毒后的體馴、示范吸毒方法和勸說、授意、慫恿等其他方法,故意唆使他人產生吸毒的意圖并進而吸毒。(3)欺騙他人吸毒。這里的欺騙,是指暗地里在藥品中摻入毒品供他人吸食,使他人不知不覺地染上毒癮。
客體 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的客體是他人。這里的他人,是指從未吸毒的人,或者曾經吸食但已戒除的人。
罪責
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的責任形式是故意。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的行為而有意實施的主觀心理狀態。
?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掃碼APP下載
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
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注意事項是什么
2020-12-17行政訴訟證據采信規則
2021-03-14凈身出戶只要孩子可以嗎
2021-03-12法律咨詢費用怎么收取
2021-02-23從法律效力來看保險合同中默示保證與明示保證的關系表現
2021-03-13入室盜竊怎么認定,入室盜竊的量刑怎么規定的
2020-12-30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罪量刑
2020-11-16未取得產權的集資房離婚怎么分
2020-11-20交通事故精神損失費最多賠償多少錢
2021-02-16商業險一般幾年可以終止合同
2021-02-01網簽的房屋可以保全嗎
2020-12-20什么是爛尾樓?怎樣避免買爛尾樓
2021-02-04公務員集資房買賣有什么限制
2021-03-12五險一金糾紛的處理規則是什么
2021-03-07什么是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2021-01-26事業單位可以進行勞務外包嗎
2021-02-13勞動爭議仲裁和解與仲裁調解的區別
2020-11-25購買境外旅游保險的好處
2020-11-26本起保險合同糾紛應如何認定
2021-03-16賠款收據及權益轉讓書能否作為保險合同終結的依據
2021-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