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訴附帶民事訴訟可以請法律援助嗎?
是可以申請到法律援助的,
法律援助,是指在國家法律援助機構的指導和協調下,律師、公證員等法律服務人員為某些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提供免費或減費的法律幫助,以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得以實現的一項法律制度。這項制度實際上是法律扶貧、扶弱、扶殘,是實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重要保障措施。我國《民事訴訟法》、根據2003年7月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法律援助條例》,“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
(4)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6)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二、民事訴訟可以申請法律援助嗎?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
公民可以就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咨詢。”
該條例規定,“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2)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3)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法律援助機構將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對其申請進行審查。法律援助機構根據案件或者事件的具體情況,可以適當延長對申請進行審查的時間,但是延長時間最多不得超過10日。申請人對法律援助機構作出不予提供法律援助的決定有異議的,還可以在收到通知書之日起5日內,向同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申請重新審議。同級人民政府將在收到重新審議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審議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和法律援助機構。
其實法律援助是專門給社會上的弱勢群體提供幫助的機構,目的是讓這些弱勢群體能夠及時得到幫助,并且在社會上有公平、公正的待遇。但是并不是人人都可以申請法律援助的,需要申請人滿足相應的條件才可以申請法律援助,名事訴訟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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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王其森,男,中共黨員,山東民橋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具有A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先后作為濟寧市司法局值班律師、濟寧廣播電視臺嘉賓律師、多家單位法律顧問。其法學理論功底深厚,邏輯思維嚴謹,多年從事法律工作,積累了豐富經驗。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作為執業理念,恪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維護委托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辦理過多起疑難復雜的刑事、民商事訴訟、業務談判等訴訟、仲裁和非訴訟法律事務,幫助困難群體爭取合法權益。執業中運用嫻熟的辦案技巧和訴訟策略,為委托人處理了各種棘手的法律問題,以專業、細致、高效的辦案風格獲得當事人的一致好評及推薦,享有良好的社會聲譽,被評為“先進個人”! 位于:山東省濟寧市區火炬路與金宇路交叉口,向東50米金宇路路南的英特力科技樓5樓518室。面談前,請先電話15563765225預約再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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