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經過】
網曝重慶民警執法時動手打人。2015年12月26日從重慶巴南警方獲悉,打人民警已被停止執行職務,巴南區公安分局紀委對該民警立案調查,被打者因交通違法被處理。
近日,網上兩段共32秒的視頻顯示,一男子不斷辱罵執法民警,再三強調自己沒有闖紅燈。面對民警的口頭警告,該男子仍置之不理,隨后雙方發生肢體沖突。在圍觀者的勸拉下,雙方被勸停下來。視頻在網上曝光后,不少人質疑民警執法不文明,也有人提出若非受到嚴重挑釁,民警不會這么不理智。網友希望能看到完整的視頻和調查結果,還原事實真相。
【雙方處理】
針對該視頻,巴南區公安分局通報稱,12月23日18時許,楊某(男,43歲,重慶綦江區人)駕車經過巴南李家沱八公里某家具城路口時,不按規定車道行駛,被執勤民警現場糾違。楊某不滿處罰,阻擾民警開具罰單,并反復辱罵民警,雙方發生沖突。
巴南區公安分局經過調查,楊某交通違法行為屬實,依法作出記2分、罰款100元的處罰,并對其辱罵民警的行為進行批評教育。經調查核實,當事民警執法不冷靜,動手打人屬實。事發當日,巴南區公安分局對當事民警停止執行職務。
巴南區公安分局紀委稱,目前,已對該民警立案調查,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相關知識:
根據《刑法》第234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據《刑法》第234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如果是輕傷:
1、需經法醫進行傷情鑒定,看是否構成輕傷。毆打他人構成輕傷的,涉嫌故意傷害罪,可能要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民事賠償方面,需要承擔傷者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等,經鑒定構成殘疾的還應支付殘疾賠償金等。具體金額要根據實際情況詳細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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