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規定案外人可否申請撤銷仲裁裁決?
案外人不可以申請撤銷仲裁裁決,《仲裁法》規定有權提出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主體是當事人,即仲裁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只有作為仲裁的當事人才能申請法院撤銷,其他人都不可以。
《仲裁法》第五十八條,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一)沒有仲裁協議的;
(二)裁決的事項不屬于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人民法院經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
人民法院認定該裁決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裁定撤銷。
二、勞動仲裁的受理范圍有哪些?
勞動仲裁的受理范圍如下:
1、適用于勞動仲裁的勞動爭議范圍主要包括:
(2)因企業開除、除名、辭退職工和職工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
(3)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的規定發生的爭議;
(4)法律、法規規定應當依照本條例處理的其他勞動爭議。
2、《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則在上述基礎上,進一步豐富、調整和擴充了勞動仲裁的適用范圍:
(1)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仲裁裁決跟案外人也都沒有什么直接的關系,比如說職工的家屬,在職工本人都沒有提出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情況下,其家屬如果請求法院撤銷仲裁裁決,法院都根本不會受理,因為當事人不具有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主體資格。
撤銷仲裁裁決條件有哪些?
撤銷仲裁裁決期限是什么時候?
怎么申請撤銷涉外仲裁裁決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掃碼APP下載
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
查封,扣押是什么意思,他們的區別是什么
2021-03-03股權轉讓必須其他股東同意嗎
2021-02-05以公司盈余資產支付股權受讓款是否構成抽逃注冊資金
2021-02-24什么是特殊普通合伙企業
2020-12-11繼子女繼承了生父母的遺產,就沒有資格繼承繼父母的遺產嗎
2021-01-13老人去世后房產繼承交稅嗎
2021-02-06個人所得稅專項扣除有哪些方面
2020-11-23外貿合同怎么認定簽字效力
2021-01-31意外險保障范圍
2021-02-09產品責任保險條款概念
2020-11-20被保險人過錯的免責條款有哪些
2021-03-21保單質押率的含義是什么
2021-01-08保險拒賠引真空地帶爭議
2020-11-20保險代位追償權如何轉移
2020-11-27為什么會出現保險公司的賠款少于車禍事故實際支付的費用?
2021-01-05國家土地轉讓
2021-01-19安置房和商品房拆遷補償一樣嗎
2020-12-30房屋拆遷補償協議的雙方是誰
2020-11-29被拆遷人有權查閱評估報告嗎
2021-03-19太原晉源區農村宅基地拆遷怎么補償
2021-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