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遇到被強征土地怎么辦
當農民的土地被強征的時候,就可以馬上和當地縣政府反應,如果問題依然得不到解決的話,就可以和省級土地管理部門反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第四十六條規定:省級政府和國務院才具有征地權限,而市、縣、鄉等政府都是無權征地的。
在農民沒有簽字的情況下,如果對土地進行強制征收的,征收行為是不合法的。無權批準征收、使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的,超越批準權限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的,違反法律規定的程序批準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準文件無效,對非法批準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二、哪些情況可以回收農民土地使用權
1.兩年以上空閑、倒塌未恢復使用的宅基地
這類宅基地所占的土地不能確權,已經確權的注銷土地登記,由集體收回,也就是說,你的房子倒塌兩年后,沒有重建和維護,集體應回收你的土地使用權,如果想繼續使用,符合條件的可以重新申請,如果申請了兩年卻沒建房也有集體回收,則注銷土地登記。
2.農轉非農戶口或移居境外的宅基地
非農業戶口的居民(含華僑)原在農村的宅基地,房屋產權沒有變化的,這種情況可依法確定其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房屋拆除后沒有批準重建的,土地使用權由集體回收,就沒有了土地使用權,但是原來在農村的房屋屬于私有財產,依然受法律的保護,可以一直使用,但沒有重建的權利。
3.接受轉讓、購買房屋取得的宅基地
接受轉讓、購買房屋取得的宅基地的這類宅基地,與原有宅基地合計面積超過當地政府規定標準,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后允許繼續使用的,可暫確定其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繼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確定集體土地建設使用權。
其實大多數的土地被征用之后都需要勞動力來做農活,而我們農村人本身就是農業實操的,所以也可以積極配合進這個項目中。當你走進這個項目之后,就可以拿工資,并且也不需要再出去外面打工了,在自己家就可以解決所有的問題,同時還可以照顧到家中的小孩和老人。所以,土地被征用的時候大家一定要盡可能的爭取更多利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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