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沒有發票,消費者怎樣才能獲得賠償
在現實生活中,消費者由于發票丟失或者未向經營者索要過發票,在發生商品質量問題或造成人身、財產損害時,要追究經營者的責任就比較困難,一些經營者也往往以沒有憑據為由拒絕消費者的索賠要求。
消費者在遇到上述情況時,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首先應當注意尋找有無其他憑證可以證明購物這一事實。比如,尋找購物的收據或者電腦打印的小票,這些也能起到證明作用。還可以尋找人證,如其他受害者證言等。
2.要產品的生產者退貨,賠償缺陷產品造成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并不需要發票,只要有產品殘骸并足以證明該產品為生產者所生產即可,消費者就可以索賠了。
3.如果消費者購買的這件沒有發票的商品在使用過程中已經造成人身、財產損害,而與經營者協商后又無任何結果,那么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產品質量法》的規定,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因此,消費者可直接與生產廠家聯系,要求賠償,如果生產廠家拒絕的話,可以通過訴訟途徑加以解決。
二、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五條第一、二款?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后,屬于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于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
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于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追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四十三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屬于產品的生產者的責任,產品的銷售者賠償的,產品的銷售者有權向產品的生產者追償。屬于產品的銷售者的責任,產品的生產者賠償的,產品的生產者有權向產品的銷售者追償。
綜合上述,小編整理有關消費者保護法的相關內容。由此可見,消費者由于發票丟失或者未向經營者索要過發票,在發生商品質量問題或造成人身、財產損害時,要追究經營者的責任就比較困難,一些經營者也往往以沒有憑據為由拒絕消費者的索賠要求。更多問題,律霸網提供專業法律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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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王其森,男,中共黨員,山東民橋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具有A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先后作為濟寧市司法局值班律師、濟寧廣播電視臺嘉賓律師、多家單位法律顧問。其法學理論功底深厚,邏輯思維嚴謹,多年從事法律工作,積累了豐富經驗。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作為執業理念,恪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維護委托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辦理過多起疑難復雜的刑事、民商事訴訟、業務談判等訴訟、仲裁和非訴訟法律事務,幫助困難群體爭取合法權益。執業中運用嫻熟的辦案技巧和訴訟策略,為委托人處理了各種棘手的法律問題,以專業、細致、高效的辦案風格獲得當事人的一致好評及推薦,享有良好的社會聲譽,被評為“先進個人”! 位于:山東省濟寧市區火炬路與金宇路交叉口,向東50米金宇路路南的英特力科技樓5樓518室。面談前,請先電話15563765225預約再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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