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于上報太原城市總體規劃的請示》(晉政字〔1999〕15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修訂后的《太原市城市總體規劃(1998年至2010年)》(以下簡稱《總體規劃》)。
二、太原市是山西省省會,是以能源、重化工為主的工業基地,華北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太原市的城市建設與發展要遵循經濟、社會、人口、資源和環境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戰略,改造傳統產業,優化產業結構,治理和改善城市環境,進一步完善市政基礎設施,把太原市建設成為經濟繁榮、社會文明、環境優美的現代城市。
三、同意《總體規劃》確定的1460平方公里的城市規劃區范圍。在城市規劃區內,實行城鄉統一規劃管理。主城區由市中心區和小店、晉源和柴村等三個新區組成。要優化市中心區用地結構,重點建設三個新區。堅持組團式的布局,保護好組團之間的綠地。
要合理配置市域內土地空間資源,完善基礎設施布局,保護生態環境,形成層次分明、規模適度、功能合理的市域城鎮體系。在市域城鎮體系規劃指導下,做好縣(市)域城鎮體系規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四、嚴格控制城市人口和建設用地規模,保護耕地、節約用地。到2005年,城市實際居住人口要控制在206萬人以內,建成區建設用地控制在196平方公里以內;到2010年,城市實際居住人口要控制在223萬人以內,建成區建設用地控制在212平方公里以內。
五、加強基礎設施建設。要合理安排城市快速干道建設,優先發展公共交通,要預留好快速軌道交通位置并考慮好與鐵路的銜接,采取多種方式,形成經濟合理和協調發展的綜合交通體系。要以抗震、防洪和人防為重點,加強大型防災骨干工程和城市重點工程防災設施的建設,加快建立防災信息系統,形成較完善的城市防災體系。
太原市城市水資源匱乏,要按照開源、節流和保護并重的方針,采取多種措施,把太原市建成一座節水型城市。要加強對呼延、蘭村等水源地的保護。
六、加強城市環境綜合治理,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針對污染嚴重的狀況,制訂和執行規劃,要特別注意加強污染防治和環境保護工作。要根據規劃確定的環境功能區劃要求,加緊對現有企業進行技術改造,嚴禁發展高耗水、重污染的企業,使太原市的工業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要確保規劃的防護綠地不被占用,加強對城市公園、河流水系兩岸及道路兩側的綠化。
七、重視城市風貌和特色保護。要重點保護好晉祠等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及其周圍環境。要嚴格保護好鐘樓街等傳統商業街的傳統風貌。要嚴格控制東山、西山山麓建筑的高度,重點做好汾河兩岸的景觀設計和迎澤大街的城市設計。
八、嚴格實施《總體規劃》。《總體規劃》是太原市城市建設、發展和管理的依據,城市規劃區內一切建設活動必須符合《總體規劃》要求。要抓緊編制分區規劃和詳細規劃,深化有關專業規劃,進一步建立和健全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的各項法規,強化全社會遵守城市規劃的意識。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法對城市規劃區范圍,包括開發區在內的一切建設用地與建設活動實行統一、嚴格的規劃管理,切實保障規劃的實施。市級城市規劃管理權不得下放。駐太原市各單位要遵守有關法規及《總體規劃》,服從城市規劃管理,支持太原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太原市規劃好、建設好、管理好。
太原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批復精神,認真組織實施《總體規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改變。你省和建設部要加強對《總體規劃》實施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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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徐丹律師,女,法學學士學位,國家司法考試A證。現為湖北尊而光律師事務所核心專職律師,婚姻家事法律事務部負責人,執業證號為14201201711164197。徐丹律師從2012開始先后在地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有過實習工作經驗,從事執業律師以來,秉承“專業、誠信、敬業、務實”的工作作風和為人處世的態度,已處理過多起訴訟和非訟法律事務,咨詢解答大量各類型民事、經濟、刑事案件。尤其擅長各類婚姻家事糾紛;婚前、婚內財產風險評估和規劃;為境內或者跨境婚姻、繼承提供法律意見;債權債務糾紛;房產合同等。對于婚姻家庭的矛盾有著獨到的見解,善于從法律角度與女性特有的角度為當事人出謀劃策,善于處理婚姻家庭中的疑難雜癥。在執業中也不忘關懷弱勢群體,結合地區司法局以及律所綠色通道提供專職援助,對于一些困難的群眾提供免費的法律援助服務,是一位有著專業素養與社會責任感的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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