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加強環境監督管理,提高科學決策水平,實現《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確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10%的目標,國務院決定于2008年初開展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義
污染源數據是重要的基礎環境數據。全國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國情調查,是全面掌握我國環境狀況的重要手段。開展污染源普查是為了了解各類企事業單位與環境有關的基本信息,建立健全各類重點污染源檔案和各級污染源信息數據庫,為制定經濟社會政策提供依據。搞好全國污染源普查,準確了解污染物的排放情況,有利于正確判斷環境形勢,科學制定環境保護政策和規劃;有利于有效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切實改善環境質量;有利于提高環境監管和執法水平,保障國家環境安全;有利于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促進經濟結構調整,推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
二、普查的對象和內容
普查對象:凡在我國境內排放污染物的工業源、農業源、生活源單位均屬普查對象。
普查內容:一是全部工業污染源(《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02)》中的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排放的污染物,包括污染源的基本情況、污染物的種類、數量和濃度、污染治理設施及其運行情況等指標;二是以規模化養殖場和農業面源為主的農業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包括污染來源、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排放規律、污染治理設施及其運行情況等指標;三是城鎮生活污染源排放的以污水、垃圾和醫療廢物等為主的污染物,包括污染物排放量、污染治理設施及其運行情況等指標。
三、普查的時間安排
普查標準時點為2007年12月31日。2006年第四季度至2007年底,開展普查的前期準備工作,重點抓好普查方案、技術規范的編制和完善,開展普查工作試點以及培訓和宣傳等工作。從2008年初開始,各地組織開展普查和數據庫建設,年底完成普查工作。2009年,環保總局組織對普查工作進行驗收、數據匯總和結果發布。
四、普查的組織和實施
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污染源普查,涉及范圍廣、參與部門多、普查任務重、技術要求高、工作難度大。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認真做好相關的宣傳動員和組織實施工作。對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困難和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切實予以解決。
為了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國務院決定成立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的組織和實施工作。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環保總局,負責普查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并會同統計局負責數據統計和分析方面的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協調落實相關事項。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設立相應的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根據污染源普查的特點和要求,認真組織實施本地區普查工作,做好調查員的培訓,充分動員和組織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參與。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各種媒體,廣泛深入地宣傳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義和有關要求,為普查工作的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五、普查的經費
全國污染源普查所需經費由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并列入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到位。
六、普查資料的填報和管理
凡在我國境內污染源普查范圍內的單位,都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有關規定和此次普查的具體要求,按時、如實地填報普查數據,確保基礎數據真實可靠。任何地方、部門、單位和個人都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資料。
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普查對象的技術和商業秘密,必須履行保密義務。
附件:國務院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人員名單
國務院
二○○六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
國務院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
領 導 小 組 人 員 名 單
組 長:曾培炎 國務院副總理
副組長:張 平 國務院副秘書長
周生賢 環保總局局長
謝伏瞻 統計局局長
成 員:李東生 中宣部副部長
姜偉新 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朱志剛 財政部副部長
仇保興 建設部副部長
危朝安 農業部副部長
劉玉亭 工商總局副局長
王玉慶 環保總局副局長兼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李買富 總后勤部副部長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掃碼APP下載
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
2013-10-02保障公民依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答記者問)
1994-05-1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2001修正)
2001-02-28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少數民族代表名額分配方案的決定
1987-09-05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1985-01-2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海南省出席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團組成的決定
1989-02-21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于海南行政區建置的決定
1988-05-3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于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的決定
1988-04-13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
1997-03-14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1992)
1992-09-04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1995-06-30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2014-11-24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2012修訂)
2012-01-05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調整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
2013-05-23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關于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的通知
2013-05-18國務院關于確定三沙市城市總體規劃由國務院審批的通知
2013-01-30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批準保定市城市總體規劃的通知
2012-08-17國務院關于促進民航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2012-07-08國務院關于同意建立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批復
2012-01-10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批準泰安市城市總體規劃的通知
2011-01-28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支持甘肅經濟社會發展的若干意見
2010-05-02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國殘聯等部門和單位關于加快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
2010-03-10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和規范各地政府駐北京辦事機構管理的意見
2010-01-19基礎測繪條例
2009-05-12關于印發《國資委直屬機關黨委常委會工作制度》的通知
2008-09-01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電監會關于加強電力系統抗災能力建設若干意見的通知
2008-06-25地質勘查資質管理條例
2008-03-03關于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8-01-15關于印發《關于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2007-12-29國務院關于徐州市城市總體規劃的批復
2007-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