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單位全稱;
(二)職工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yè)、身份證號碼;
(三)受傷部位、事故時間和診治時問或職業(yè)病名稱、傷害經(jīng)過和核實情況、醫(yī)療救治的基本情況和診斷結論;
(四)認定為工傷、視同工傷或認定為不屬于工傷、不視同工傷的依據(jù);
(五)認定結論;
(六)不服認定決定申請行政復議的部門和期限;
(七)作出認定決定的時間。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掃碼APP下載
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
婚姻法規(guī)定近親結婚范圍是怎樣的
2020-11-17夫妻離婚了戶口怎么辦?
2020-11-22夫妻分居離婚的條件都有哪些
2021-02-25怎么證明分居兩年,如何證明夫妻分居
2021-02-26男方離婚答辯狀范文
2021-01-24離婚協(xié)議的格式是怎樣的
2020-11-13軍人法院起訴離婚程序有哪些?
2020-11-18起訴離婚手續(xù)費多少錢?
2021-01-13離婚協(xié)議書格式怎么寫
2020-12-28現(xiàn)役軍人離婚孩子歸誰?
2020-11-12起訴離婚程序怎么走
2021-03-03離婚協(xié)議書怎么寫才具有法律效力
2021-02-24過錯方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2020-12-01夫妻離婚協(xié)議書要幾份
2021-02-27同意離婚答辯狀范文
2021-01-09夫妻離婚了戶口怎么辦?
2021-02-14變更撫養(yǎng)權代理詞是怎樣的
2021-02-11介紹醫(yī)學出生證明有什么用
2020-11-08判決的探視權不執(zhí)行會怎么樣
2021-03-17子女撫養(yǎng)權變更的條件有哪些?
2021-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