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交押金算不算非法集資
用人單位收取勞動者押金的,并不能認定為非法集資,而是屬于違反勞動合同法的違法行為。
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二、單位收取押金會有什么處罰
用人單位任何形式的收受勞動者財物都是違法的行為。
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收取或者變相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證金、定金等,不得扣押勞動者的身份證和其他合法證件。
違反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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