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債權債務公示的參考范文是怎樣的
夫妻債權債務公示
張某某與陳某某系合法夫妻,夫妻的財產(chǎn)情況如下:
1、房產(chǎn)情況:
2、存款情況:
3、其它投資情況:
4、所負債務情況:
公示人:
年月日
二、夫妻個人債務主要包括哪幾種
夫妻個人債務是指夫妻約定為個人負擔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無關家庭共同生活時所產(chǎn)生的債務。夫妻個人債務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夫妻一方的婚前債務。如夫妻一方為購置房屋等財產(chǎn)負擔的債務,該房屋沒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應當認定為個人債務。
2、夫妻雙方依法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夫妻雙方將本屬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約定由一方負擔的,可以視為夫妻個人債務。這種約定原則上不對債權人產(chǎn)生對抗效力,除非債權人事先知道該約定或者事后追認該約定。
3、夫妻一方因個人不合理的開支,如賭博、吸毒、酗酒所負債務。
4、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chǎn)為一方個人財產(chǎn),附隨這份遺囑或贈與合同而來的債務也應由接受遺囑或贈與的一方單獨承擔,他方無清償責任。
5、夫妻一方未經(jīng)對方同意,擅自資助沒有扶養(yǎng)義務人所負擔的債務。
6、夫妻一方未經(jīng)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生產(chǎn)或者經(jīng)營活動所負債務,且其收入確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7、其他依法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包括夫妻一方實施違法犯罪行為、侵權行為所負的債務。
三、“為夫妻共同生活”的舉證責任分配
首先,“為夫妻共同生活”應當始終堅持由夫妻中的舉債方承擔證明責任,夫妻中的非舉債方不負舉證責任。根據(jù)“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應當由主張舉債為共同債務即舉債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一方負舉證責任,因為只有舉債人自己才最為清楚和了解舉債的用途,也最容易證明該債務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除非其有故意隱瞞借款用途的別有用心。如果讓對借款不知情的夫妻非舉債方承擔舉證責任,證明債務沒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既不現(xiàn)實,也很難完成。
其次,如果夫妻中的非舉債方能夠舉證證明存在法定的兩種例外情形,即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夫妻約定財產(chǎn)分別制度且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或者債權人知道該債務屬于非法債務(如賭資、進行非法經(jīng)營等),則該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個人債務。
最后,還要注意保護無過錯的善意債權人。至于何為“無過錯的善意”,筆者認為是債權人“有理由相信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情形,如借條上所寫借款將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借款數(shù)額較小,借款后夫妻另一方知曉后并未表示反對等。從維護市場交易安全的角度來講,無過錯的善意債權人的利益也理應得到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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