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這個對于很多年齡大的老人來說意義是很大的,社保就意味著自己以后沒有工作了之后,可以拿到退休金,可以不用依靠自己的兒女或者說不用給他們造成生活上的負擔,那么對于簽了勞動合同不買社保公司違法嗎?
一、簽了勞動合同不買社保公司違法嗎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后,未給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該用人單位違法。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入職的當月就應該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二、辦理社保需要勞動合同嗎
不需要提供勞動合同的,參保分兩種情況:
1、新參保:在網上操作增員,上傳一寸白底彩色照片;去社保提交身份證復印件、社保個人信息登記表。
2、原來參保過:只需要員工身份證號信息,就能在社保網站上操作增員,不需要再去社保部門操作。
三、為員工買社保需要提供勞動合同嗎
企業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但不把合同給員工屬于違法行為。
勞動者可以以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保為由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經濟補償和補繳社保。
法律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簽了勞動合同不買社保公司違法嗎,當然是違法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了合同,雙方就有了法律關系,那么法律對于社保的規定是用人單位必須幫助自己的職工繳納一部分的社保的規定,如果不繳納就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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