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行賄罪并不是特殊主體的犯罪,而是由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構成的犯罪,其犯罪對象一般是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的財物。我國有關于單位行賄罪的司法解釋,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下相關內容。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突標準的規定(試行))(1999.9.9 高檢發釋字[1999] 2號)
貪污賄賂犯罪案件(八)單位行賄案(第393條)
單位行賄罪是指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回扣、手續費,情節嚴重的行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單位行賄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
2.單位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20 萬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為謀取非法利益而行賄的;
(2)向3人以上行賄的;
(3)向黨政領導、司法工作人員、行政執法人員行賄的;
(4)致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因行賄取得的違法所得歸個人所有的,依照本規定關于個人行賄的規定立案,追究其刑事責任。
相關知識:刑法條文
第三百九十三條 單位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回扣、手續費,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賄取得的違法所得歸個人所有的,依照本 法第三百八十九條、第三百九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三百八十九條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是行賄罪。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行賄論處。 因被勒索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的,不是行賄。
第三百九十條 對犯行賄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
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單位行賄罪司法解釋的內容主要是對單位行賄罪的立案標準作出了相應的規定,同時小編還為大家帶來了有關單位行賄罪刑法條文的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更深入的了解單位行賄罪的有關內容。本篇文章由律霸小編為你整理編輯,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單位行賄罪的構成要件什么
?犯單位行賄罪怎么處罰
?怎么寫單位行賄罪辯護詞 ?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掃碼APP下載
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
以劃撥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與他人合作建房是否有效
2020-11-16向農民工支付工資要提供工資單嗎
2021-01-22連帶責任中求償權的程序是什么
2021-02-01離婚拆遷糾紛如何預防
2021-01-21退婚還可以重新訂婚嗎
2020-12-13交通事故全責賠償和標準
2021-03-15如何辦理房屋繼承公證
2020-12-04民事訴訟是要刑事案件完結之后才能受理嗎
2021-02-20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2020-12-02私人教育機構離職有競業限制嗎
2020-11-27離職補償金沒給怎么辦
2020-12-27團體意外傷害險的定義是什么
2021-03-14重大誤解訂立的保險合同是否能變更
2021-02-26人身保險合同立法中亟待完善的幾個問題
2021-03-15人身保險合同糾紛管轄問題
2021-02-234s店試駕出車禍怎么賠償
2020-11-11什么叫除外責任
2021-01-23保險追償權糾紛答辯狀
2020-12-06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保險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
2021-01-22保險條款并非“霸王條款”
2020-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