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罪的追訴期限是多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后罪之日起計算。
根據上文的解答,要是貪污罪數額較大或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話,則追訴期限一般為5年。但如果是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話,那么追訴期限就應該是10年。要是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那么追訴期限最高可以為20年,并且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仍可以繼續追訴。
貪污罪量刑標準
刑法修正案(九)四十四、將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修改為:“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二)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并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要是你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們律霸網的律師進行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掃碼APP下載
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
2020正規借款合同范本是怎樣的
2021-01-15哪些人可以聘請辯護律師
2021-01-03掛名股東如何安全退出
2020-12-03網絡暴力到什么程度可以起訴
2020-12-21員工不交社保,單位可以同意嗎
2020-12-16居間合同能否收取定金
2021-03-19法定假日加班工資按最低工資給合法嗎
2020-11-19什么叫做婚姻自由
2020-11-12往年贍養費能追訴嗎
2021-03-12贍養父母有標準嗎,具體標準是什么
2020-11-23交通事故私了后可不可以繼續要求賠償
2021-02-07法院管轄的確定
2021-01-20交通事故怎樣選定管轄法院
2020-11-15反擔保合同的保證期間多久起算
2021-03-05逾期不履行合同怎么界定
2020-12-31如何計算加班
2021-01-03被公司開除依據勞動法怎么賠償的
2021-01-20應怎樣證明保險經紀人代表投保人的利益問題
2021-03-15保險合同變更的內容
2021-01-16人身保險合同是定值保險合同嗎
2020-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