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貫徹勤儉建國、艱苦奮斗的方針,節約國家財政開支,加強廉政建設,糾正一些地方和部門在汽車配備使用中攀比高檔的傾向,經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現對黨政機關汽車配備和使用管理問題作如下規定:
一、部長級以上(不含部長級)干部的汽車配備和使用管理,仍按現行規定執行。
二、部長級和省長級干部按一人一輛配備專車;現職副部長級和副省長級干部,保證工作用車或相對固定用車。副部長級和副省長級干部離休、退休后享受部長級和省長級待遇的,不配備專車。過去已按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規定配備了專車的副部長,其專車可繼續保留,但本人不用時,由機關調度使用。
三、部長級和省長級干部配備排氣量3.0升(含3.0升)以下車型的轎車,副部長級和副省長級干部使用排氣量2.5升以下車型的轎車。
現已使用的轎車超過下述標準的,由黨中央、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機關行政事務主管部門,在現有的車輛中予以調換;未達到上述標準的應繼續使用,不得借機更換,避免造成新的浪費。
現職副部長級和副省長級以上干部,今后應使用國產轎車。現已使用的奔馳、林肯、卡迪拉克、公爵王等高檔豪華進口轎車,按照中央紀委《關于中央紀委三次全會重申和提出的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廉潔自律“五條規定”的實施意見》(中紀發[1994]5號)精神,由黨中央、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機關行政事務主管部門,在現有的車輛中予以調換。其他進口汽車凡有條件調換的應一律調換,確有困難的可繼續使用,達到報廢更新條件時再更換國產車。
四、部長級和省長級干部配備的專車,屬中央黨政機關的,分別由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和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配備或批準配備;屬地方黨政機關的,分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部門配備或批準配備。各部門和地方不得擅自為領導干部超標準配備或調換專車。
五、副部長級和副省長級以上干部工作用車、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實行編制管理。定編原則是,根據其機構編制、職能和領導職數,從嚴掌握,合理確定。中央黨政機關的定編標準,由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商有關部門后制定;省、自治區、直轄市黨政機關的定編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的有關部門制定。具體編制數的審批,屬中央黨政機關的,分別由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和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屬省、自治區、直轄市黨政機關的,分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部門負責。
六、嚴禁違反規定進口或購買汽車,不準利用職權向企事業單位調換、借用或攤派款項購買汽車。
七、省級以下黨政機關及其領導干部工作用車的配備和使用管理規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根據本規定的精神,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并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備案。
八、全國人大、全國政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以及黨中央、國務院直屬單位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的汽車配備和使用管理,參照本規定執行。
九、駐境外機構的汽車配備和退役處理,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禁止通過駐境外機構變相從國外進口汽車。
十、要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執行汽車配備規定,加強使用管理和經費管理。
過去有關汽車配備和使用管理的規定,凡配車檔次標準超過本規定的,按本規定執行。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楊余娜律師(聯系13282211144),寧波本地人,2011年8月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曾在寧波市**區人民法院和寧波市公安局**分局工作多年,現為浙江共業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業務專攻方向:刑事、民商事(含民間借貸、買賣合同、債權債務、婚姻繼承、交通事故、工傷賠償等多方面的案件)、企業法律顧問。楊余娜律師受過專業性法學專業教育,對所承辦的案件一絲不茍,認真負責。對于刑事案件,楊余娜律師利用多年的公安工作經驗和資源,根據不同案件情形針對性提出有利辯護或策略。對于民商事案件,楊余娜律師具有深厚的理論功底和豐富的法院實踐工作經驗,根據不同案件事實和證據尋找突破點,最大程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楊余娜律師業余研究風水,發現通常來找律師的當事人,均在一定程度上受住宅或辦公樓風水、面相或八字等困擾或影響,可通過一定方式化煞、補喜用神等方式增加運勢!
掃碼APP下載
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失效]
1987-11-24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2004修訂)
2004-08-28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國政府文化合作協定的決議
1970-01-01保障公民依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答記者問)
1994-05-12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的決定(2004)
2004-08-28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1988-01-2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于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
1990-04-02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的決定 附:修正本
1996-08-29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柬埔寨王國引渡條約》的決定
2000-03-01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
2003-03-10食鹽專營辦法(2017修訂)
2017-12-26國務院關于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2018修正)
2018-09-18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2016年修正)
2016-02-06工傷保險條例(2010修訂)
2010-12-20國務院關于廣西壯族自治區海洋功能區劃(2011—2020年)的批復
2012-10-10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同意浙江省縣際間海域行政區域界線的通知
2012-01-20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關于加快推進煤礦企業兼并重組若干意見的通知
2010-10-16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電影產業繁榮發展的指導意見
2010-01-21廣播電臺電視臺播放錄音制品支付報酬暫行辦法
2009-11-10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2009-09-19國務院關于同意將江蘇省南通市列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批復
2009-01-0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2008修訂)
2008-11-10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監察部等部門關于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意見的通知
2008-10-17國務院關于支持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見
2008-06-29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2008-04-30地質勘查資質管理條例
2008-03-03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2007修訂)
2007-12-14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
2007-10-18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勞動保障部等部門開展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
2007-06-26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屆全國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政治決議
2007-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