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軍委總政治部,各人民團體:
《中央組織部、人事部、教育部、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加強和規范干部學歷、學位管理工作的意見》已經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干部學歷、學位管理工作,是干部管理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事關黨的作風建設和干部隊伍廉政建設,事關干部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各級黨委、政府要結合貫徹黨的十五屆六中全會精神,在大力提倡和鼓勵廣大干部刻苦學習、求知進取的同時,加強對干部學歷、學位管理工作的領導,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各級組織人事部門、教育行政部門以及各級黨校、行政學院,要認真做好干部學歷、學位管理的有關具體工作,在加強管理的同時,不斷建立完善相關制度,使這項工作逐步走上科學化、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
軍隊干部學歷、學位管理的有關工作,由軍委總政治部按照通知精神作出具體規定。
中央組織部、人事部、教育部、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加強和規范干部學歷、學位管理工作的意見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為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形勢的要求,許多高等學校和各類干部培訓機構,開展了包括在職學歷教育在內的多種形式的教育培訓,為建設一支“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干部隊伍作出了積極貢獻。近年來,隨著科技的進步和教育的發展,社會為個人提供的受教育機會日益增多,黨政機關許多崗位對干部的知識化、專業化的要求也越來越高。為適應形勢的發展和工作的需要,廣大干部重視知識的更新和知識結構的改善,利用業余時間刻苦學習,接受繼續教育,這對于改善干部隊伍的文化和專業知識結構,提高干部隊伍的素質具有重要作用。但也應該看到,目前確有一些教育、培訓單位管理不嚴,濫發學歷、學位證書;少數干部片面追求學歷、學位,甚至弄虛作假。這些現象,損害了國家學歷、學位教育的聲譽,敗壞了黨風和社會風氣,造成了十分不良的社會影響,必須堅決予以糾正和制止。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五屆六中全會精神,進一步營造良好的繼續教育氛圍,把廣大干部的學習熱情引導到通過誠實學習和刻苦努力求知進取上來,現就加強和規范干部學歷、學位管理工作的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各級黨委、政府及其組織人事部門要全面貫徹干部隊伍“四化”方針,在提拔、使用干部時,要全面、客觀地看待干部的學歷和實際知識水平,講學歷而不唯學歷。要教育和引導廣大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和年輕干部樹立終身學習的意識,鼓勵他們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認真學習現代科學文化知識,注意加強世界觀、人生觀的改造,克服追名逐利,把提高學歷、學位當作提拔、使用資本的思想傾向,不斷提高自身素質,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本領。同時,切實做好干部在職學習的組織管理工作,堅決防止和克服少數干部片面追求學歷、學位甚至弄虛作假的傾向。各級組織人事部門在錄用、考察、考核干部時,要加強與教育行政部門的溝通和聯系,做好干部學歷、學位的認定工作。
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干部培訓主管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規范學歷、學位證書的管理工作。對不具備學歷教育資格的教育、培訓單位舉辦的所謂“學歷班”等,要堅決予以清理;對有學歷、學位授予資格的教育、培訓單位,要加強管理,督促他們認真按有關規定開展干部的在職教育,嚴格教學標準,保證教學質量。對那些違反有關規定和職業道德濫發學歷、學位證書的教育、培訓單位,要進行整頓,直至取消學歷、學位授予資格,并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三、從2002年5月開始,各級組織人事部門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本級黨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通過在職學習持有并載入檔案的學歷、學位證書,進行一次認真的檢查清理。學歷、學位情況填寫不規范的,要加以規范。對在學歷、學位上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干部,本人主動向組織說明情況、表示放棄虛假學歷、學位的,由組織人事部門予以更正,不再追究本人責任;不主動說明情況、經檢查被發現的,由紀檢監察部門和干部監督部門查處;對本意見下發后仍用各種不正當手段謀取學歷、學位,欺騙組織的,要從重處理。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教育、培訓單位要積極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對干部學歷、學位的認證工作。今后,這項工作應作為組織人事部門干部管理的經常性工作,逐步走上科學化、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
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把加強和規范干部學歷、學位管理工作擺到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建設高素質干部隊伍的高度來對待,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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