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達成以離婚為目的的離婚協議,如果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如果雙方辦理了離婚登記,該協議就正式生效。
第三方如果是無償受贈人或者是夫妻生育的小孩,其他都不受法律保護。通常,協議針對主要內容的是協議雙方或者協議各方的權利義務,離婚協議是夫妻雙方就共同財產和小孩撫養問題達成的一致,除了贈予和對小孩撫養內容外,其他任何約定第三方權利義務的條款都應視為無效,故不受法律保護。
簽離婚協議要注意什么問題
(一)離婚協議內容過于簡單,不具有可操作性。
比如,協議約定:“雙方同意離婚;女兒歸男方撫養;財產已分割完畢,雙方對此無異議。”子女撫養問題爭議不大,即使有爭議,也可以很容易通過法院解決。但財產問題卻漏洞較大,“財產已分割完畢”意味著雙方對財產的數額、分割的方案、分配的數目均已協議一致,并處置完結。但是,有哪些財產、如何進行分割協議當中卻沒有體現。這樣,會產生兩種對立的觀點:
第一種,既然財產分割已完畢,說明財產已沒有必要分割,在誰名下就歸誰所有;
第二種,既然沒有明確約定財產的具體項目和處理方式,應當視為約定不明沒有分割,應當依法分割。
由于爭議較大,難以協商,因此,一般解決的方法只能訴諸法院。
(二)孩子撫養費的約定和處理。
一般可以約定撫養費給付到孩子十八歲,或獨立生活為止。根據最高院的司法解釋(一),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時,父母就沒有義務再對孩子進行撫養費的支付,但從現實情況看,上大學的階段甚至大學畢業后尚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階段,父母資助的情況相當普遍。我們認為,在父母對撫養期限沒有約定的情況下,父母撫養期限適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階段完畢后;在父母對撫養期限有明確約定的情況下,適用父母的約定。比如,父母約定支付撫養費至孩子大學畢業止,若一方在孩子上大學后拒不履行,孩子有權向其主張撫養費用。
實踐中很多當事人特別是女方希望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用,根據有關司法解釋和司法實踐來看,當事人的這種要求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判決或調解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的情況往往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1、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
2、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
3、另一方完全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
4、不損害他人權益。
也就是說,如果另一方不同意一次性給付孩子的撫養費,法院很難支持一方一次性支付撫養費的訴訟請求。
在離婚的時候簽離婚協議有糾紛,對于具體內容不太了解可以來律霸網找律師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掃碼APP下載
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
“假一賠一”公告承諾能否作為商家逃避法律責任的依據
2021-01-18選擇之債不能履行而特定是什么意思
2021-01-07補償協議簽訂后,多久可以拿到補償款
2020-11-23如何分辨交通違法短信的真假
2021-02-21傳統老字號可以轉讓嗎
2020-11-25借款協議不真實訴訟有效嗎
2021-01-14分公司負責人能否被執行
2021-02-10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的法律效力怎么樣
2020-11-25轉繼承有怎樣的特征
2020-11-08裝修工程沒有資質合同是否有效
2021-03-18對方未履行合同如何處理
2021-03-02偽造房產證作抵押犯什么罪
2021-03-08按份共有房產已過戶可以贈與嗎
2021-01-23簽派遣勞務合同應該注意什么區別
2020-12-05借調工作后勞動關系如何認定
2020-11-19試用期解聘賠償是試用期工資還是轉正后的工資
2021-01-25人壽保險如何投保
2021-02-09意外保險屬于遺產嗎
2020-11-15保險經紀人具有哪幾種組織方式
2021-02-28人身保險合同的格式是怎樣的
2021-03-16